旨在降低對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的新巴塞爾協議,于今年1月1日起按時在歐洲的許多銀行予以實施。 新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必須持有的資本量取決于其貸款和其他資產的風險大小。這意味著,銀行內部風險管理專家如果能夠將貸款轉化為證券并在金融市場上“打包”出售給投資者,就可以轉移風險,從而實現降低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的目的。也就是說,實行了新巴塞爾協議的歐洲銀行,有可能通過一系列操作減少其用于抵御風險的最低資本。 就在歐洲銀行迫不及待將資本充足率降低之時,美國政府對新巴塞爾協議則表現出了擔憂。美國監管部門認為,新協議中有關資本充足率要求的規定會增加美國銀行的風險。 一般說來,監管部門對資本充足率的要求越高,銀行抵御外部風險的能力就越強,但與此同時,銀行用以盈利的資本就越少。研究數據表明,如果采納新巴塞爾協議,銀行用來抵御風險所必須持有的資本額度將平均降低16%,這無疑將加大銀行風險。 美國監管當局由此決定,根據美國銀行業實際情況對新巴塞爾協議作出一定修改,而修改后的新協議將推遲到2009年1月執行。據悉,如果新修改的協議得以實施,美國銀行將受制于一系列由監管部門制定的“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對杠桿比率的硬性規定。 “保障措施”一出臺,立即引起一些大型銀行的不滿。2月7日,花旗、摩根大通等四家銀行聯名致信監管部門表示,美國監管當局對本國銀行的過分約束增加了外國同業者的競爭優勢。對此,美國監管部門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新巴塞爾協議太過于強調內部風險評估模式,這種評估模式不夠可靠,而且太具“個人色彩”。 美國銀行監管機構官員希拉·貝爾表示,其他國家的監管當局應借鑒美國經驗,對新巴塞爾協議作出必要修改。此番話雖然得到了歐洲學術界和許多銀行的認同,但歐洲許多國家政府尚對此持保留意見。 在防范金融風險方面,美國監管當局較早就意識到了它的必要性。1991年金融危機中2900多家銀行相繼倒閉后,包括“快速糾錯措施”在內的一系列防范金融風險的措施被列入法律強制執行的范疇。相比美國的謹慎,歐洲人的樂觀不免讓人擔心。美國《商業周刊》指出,歐洲銀行目前的杠桿水平高于美國,新巴賽爾協議又將減少其用于抵御風險的最低資本;此外,歐洲銀行的風險透明度也比較低。 對此,美國《商業周刊》認為,其實歐美可以互相學習。歐洲方面可以在遵守新巴塞爾協議的基礎上增加其金融系統透明度,而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本身就是該協議的一大支柱;對于美國,緊要事情是加快新巴塞爾協議的實施進度。 不可否認,新巴塞爾協議的確存在一些漏洞,但它在穩定全球金融安全中的作用卻不可小視。對新巴塞爾協議本身來說,如何兼顧各國銀行金融業的需要,應該是它下一步需要考慮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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