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說,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強化個稅征管政策,主旨非常明確,就是劍指五類高收入群體,向富人“開炮”。此舉不僅能有效調節社會分配差距過大,有效打擊富人偷逃個稅,更為重要的是,也能完善現有稅制。 長期以來,高收入者所繳納的個稅只占個稅總收入的35%,廣大的工薪階層成為最大的納稅人。很顯然,這樣的稅收結構,和“富人多交稅,工薪少交稅,低收入者不交稅”的個稅基本征收原則和宗旨相背離。 值得欣慰的是,現在國家終于重拳出擊,開始對高收入個稅實施“史上最為嚴厲的公共政策”。不過,筆者覺得,盡管稅務總局的政策很具針對性,但有一項稅征管問題,始終被社會各界以及專家所忽視,那就是合理避稅。 所謂合理避稅又稱節稅、稅收籌劃和個人理財等,是納稅人利用法律的相對漏洞或含糊不清的方式,以減少他本應該承擔的納稅額。近年來,有關合理避稅的討論,此起彼伏,不少高校開設了專門的課程;還有媒體推出《籌劃周刊》,讓企業和個人進行納稅籌劃。 雖然避稅行為常常被人們視為不道德,鉆稅收政策的空子,但它是合法的。與偷稅、逃稅有著本質的區別,偷逃稅更多的是強調納稅人偽造、編造、隱瞞和擅自銷毀賬簿等手段,這不僅違法,嚴重者甚至犯罪。 以國內個稅制度設計的特點,尤其是在個稅繳納方面,在避免稅上大有文章可做,而且能避稅都是些高收入群體,換句話說,避稅是少數人獨享的盛宴。譬如,某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集體返航,成為轟動全國的公共事件后,媒體終于探知到整個事情的直接導火索之一,即公司員工要求公司領導通過合理避稅,以達到少繳稅的目的。由于員工們的要求沒有得逞,才上演了18個航班一同返航的鬧劇。 在個稅繳納上,由于工薪階層收入單一,因此,始終是納稅主力軍。而企業主可以通過不給自己發工資的方式,來規避個稅繳納;有些教授每次的講課費都會用接待費、文體用品發票或者一些不規范的收據來沖抵,以達到避稅的目的;有些醫生以一些現金的方式來收取走穴費,照樣可避稅;還有,一些演藝界、體育界的明星們,也因收入多元化,以多種途徑避稅。 應當說,高收入群體大量避稅并非好事。這不僅不能體現稅收調節器的作用,以及稅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會大打折扣,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任憑這種避稅態勢發展,將會放大“馬太效應”,貧富不均會變得越來越嚴重。 所以,要想改變目前避稅由少數富人把持的現狀,筆者以為,必須改變現在個稅“一刀切”的懶漢式征管模式,盡快實現個稅轉型,像合理數額的家庭生活費用支出、離婚或分居贍養費、教育費用、慈善捐助、住房貸款利息、個人職業發展費用等,都可以在稅前扣除。惟此,才有可能實現個稅“窮人少交稅,富人沒法避稅”的漂亮轉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