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歐盟成員國財政部長達成一項總額7500億歐元的救助機制,以幫助可能陷入債務危機的歐元區成員國,防止希臘債務危機蔓延。從去年12月希臘危機爆發至今,歐盟內部對于救助希臘有著怎樣的利益沖突?促使歐盟和IMF最終出手的原因有哪些? 一般來說,為了避免系統性危機的惡化,一國政府會要求自己的職能部門,比如,中央銀行,履行“最后貸款人”的職責,實行救助,以此切斷問題部門可能向經濟全體蔓延的態勢。 拿希臘的案例來說,就是盡快讓市場能夠改變現在的擔心,充分相信希臘政府具有還債能力,而不至于讓社會認為希臘經濟無可救藥。 但是,這可能在一個政策相對獨立的主權國家能夠辦到,或者即使辦不到,也可以通過申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來謀求解決系統性危機的辦法。而希臘目前做不到,因為它加入了歐元,放棄了自己獨立貨幣政策的實施。而處于嚴重問題狀態的財政政策失去了“自救”的能力。 所以,挽救希臘的辦法就只有靠歐盟政府和歐洲央行這一現在唯一具有政策能力的組織——它的政策推行往往要基于歐元區獲歐盟成員國整體的經濟運行狀況。于是,在本國的問題沒有達到威脅整個地區的時候,歐洲央行或歐盟政府是不輕易動用寶貴的財富資源去救助一個有問題的成員國家。 這樣我們就看到,希臘主權債務問題出現的時候,歐洲決策部門的表現是消極的,甚至公開聲明歐盟或歐洲央行不會救助希臘,這給市場釋放了非常錯誤的信號——希臘自己已經沒有手段自救,而歐盟又沒有任何意思趕走希臘,還認為他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問題,結果事情順著市場的預期越搞越大,直到現在被逼到一個越來越難收拾的局面。 另外,歐盟成員各國對希臘問題的發展狀況的判斷存在分歧,里面也有受主觀情緒的支配做出了非常不客觀的判斷。這也拖延了唯一能夠采取最后貸款人職能的歐洲央行或歐盟政府的出資拖到了不應該拖得這么遲時候才去動手救助! IMF在這個問題上一開始一直扮演著局外人的角色,只是從口頭上呼吁歐洲政府和希臘政府盡快拿出解決危機的有效辦法,以防主權債務問題蔓延成一個國家的經濟危機、政治危機,甚至蔓延到歐盟整體乃至全球國際金融市場。 當發現歐盟的救助機制存在效率缺陷,而且希臘對自己的SOS呼吁一浪高過一浪,IMF為了重建國際信譽,在最后終于達成了和歐盟一起救助的方案。
我認為,現在光有巨大的救助規模還不夠,最多影響市場幾天,關鍵要迅速啟動救助計劃,讓市場看到它的實施過程是有效的,否則,市場還會擔心這套救助方案無法有效實施,希臘和歐元還是不能擺脫危機的纏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