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衛生部通報:我國已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乙肝五項檢查有關政策,明確禁止將攜帶乙肝病毒作為限制入學就業的條件,并表示在政策出臺之前將會通過有關部門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短短幾十個字,卻是歲末之時令數以億計乙肝病毒攜帶者感到溫暖的消息,雖然它是一份遲到的正義。種種跡象表明:以衛生部此次制定政策為標志,中國的乙肝歧視問題在2009年出現了一個重要的拐點——初步邁過了制度障礙這道門檻。在包括“乙肝斗士”雷闖在內民間人士多年積極反歧視的努力之下,今年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
(草案)》等多項法規政策,在入學、入托、就業、考公務員等方面都強調了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合法權益。 個體們的抗爭終于迎來了政策層面的集體轉身,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盡管衛生部官員推卸說,乙肝歧視主要是因為社會對乙肝知識缺乏了解,但追根溯源,國人從寬容到歧視、排斥甚至恐慌的轉變,主要是因為上世紀末在制定《食品衛生法》、《公共場所衛生條例》、《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等法律法規之時,漠視肝炎專家意見,也沒有搞立法公示,盲目種進去的“惡果”。這么多年的努力,不過是在為昔日的錯誤做糾正而已。 讓人難以釋懷的是:制度糾正之時,深深的印記卻已然烙下,烙在很多人的心里,成為一塊頑固的“社會心病”。這也決定了衛生部掉轉指揮棒,尚不構成清除社會乙肝歧視的充要條件:一些地方性法規的土政策、土規定,仍將在一段時間里頑固地發揮作用;更重要的是,發生在具體層面的歧視行為,常常會把
“政策”戳得千瘡百孔,比如如果有學校或單位仍然因此拒絕入學就業,當事人去哪里投訴維權?如果用人單位看到隨便找個其他名義拒絕聘用,當事人又該當如何呢? 心病尚需心藥醫,社會病要靠科學方法治。在政策常被虛置與制度執行不力的現實困境面前,要徹底關閉“歧視之門”,尤其需要攻克“社會心病”——以集體意識的提升、以對相關知識的認知,來滌蕩歧視病灶,最后將乙肝問題安放在一個恰當的權利邊界之上。有意思的是,昨天新聞通報會上,記者們問了很多諸如
“到底怎樣才傳染”之類的常識性問題,這也映照了基本的社會現實——很多人的偏見建立于一種無知的基礎之上,乙肝病毒的危害被簡單情緒放大化了。甚至在衛生部“取消乙肝檢測”消息跟帖后邊,很多人也表達了憂慮:我們會不會走向另一個極端?或者放任乙肝病毒的傳播? 衛生部說相關政策要公開征求意見,或許反對的聲音也會出現。但是,這種大討論或許會成為一件好事,那就是通過信息的充分釋放,讓公眾更清楚地知道乙肝
“既不可怕又要被重視”的地位,并通過科學認知擺正位置。在哪些領域可以被限制,在哪些領域完全作為個人隱私;在哪些方面應該取消相關檢測,在哪些方面可以提供更進一步社會輔導和幫助……能夠形成基本的社會共識。在這個過程中,醫學專家應該出來積極做普及常識的工作,新聞媒體也應積極溝通,而不是簡單地將話題口水化。 總之,“制度利好”是政策上的糾偏,需要極大拓展政策的延伸性與有效性;攻克“社會心病”則是認知上的糾偏,需要全社會的積極互動,共同努力實現“上下對接”,才能避免談乙肝色變,才能科學地清除歧視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