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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8 作者:唐學鵬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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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使人類在經濟、脫貧、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利益最大化。 12月7日,舉世矚目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5次締約方會議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召開,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要出席,哥本哈根氣候會議試圖用即將到期的《京都議定書》確立下一步“全球反暖化”的戰略綱領。 戰略綱領將包含三方面的內容:減排目標;共同但有區分責任的劃分以及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幫助。這其實也是延續了《京都議定書》的遺產。但阻礙哥本哈根會議達成一個全面協議的因素是減排目標的確認和分配。 我們認為,正確的思路或許并不是像戈爾那樣,通過強烈的夸張修辭來制造“2012式的氣氛”,并讓政治家激進地按照最悲觀的模型來設計碳排放計劃——以平均每年耗費40萬億美元的代價,在2100年內將溫度上升控制在2度以內。而溫度超越2度造成的氣候損失每年大約上升為1萬億美元左右,也就是說,這是項用40倍的代價來換取的計劃。 很多人強調全球暖化造成的所謂“不可估量的傷害”,例如戈爾說暖化造成海平面上升,或將上海和紐約變成澤國。坦率地說,海平面從19世紀以來一直都上升,本世紀會上升30厘米,但據聯合國利用衛星測量數據,上升速度并沒有加快,跟150年來的海平面上升均速是一致的,最近幾年還下降了。另外,全球暖化也許同人類活動(碳排放)高度相關,但它們之間的關系高度復雜,例如測量全球海洋熱容量其實是一直穩定的,也就是說我們不清楚全球變暖所帶來的熱量去了哪里。而北極融化只能部分用全球變暖解釋,因為更主要的原因是北冰洋風力循環造成的,使得冰雪被吹進了北冰洋。 這并不是說,我們要走到攻擊“氣候門”的保護主義陣營、否定全球暖化、排斥碳限制,而是應當采取一種連續的、歷史的、可交易的和非激進的理性來權衡碳排放和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其實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法則來刻畫這種權衡:“使經濟福利增長邊際受益和碳排放邊際成本之間相等”,從而使得人類在經濟、脫貧、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利益最大化。 比如以歐盟提出的2020年比1990年降低20%碳排放為例,它需要付出10萬億美元成本,但僅僅在2100年前阻止1/60度上升,1美元僅僅產生不到5美分的環境收益。歐盟經常提到,暖化將導致瘧疾肆虐,在2100年瘧疾威脅人口增加3%,但其實另外一種解決之道在于每年撥款30億美元購買蚊帳和無害DDT噴霧,就可以在10年內讓瘧疾人口下降50%。 當我們用哈耶克的“自由秩序擴展理性”、以“經濟福利增長邊際受益和碳排放邊際成本之間相等”原則來看待哥本哈根會議時,我們希望“里約—京都”路線應當提高適應性,比如尊重非洲森林的碳匯功能,并納入CDM機制里面給予交易性補償;贊同共同帶有區分的責任,使中印等國碳強度減排具有“自主和自愿”色彩、鼓勵各國拿出GDP0.5%左右匯為低碳技術研發基金;改變對化石能源的過度反感,集約化地使用它們,而降低生物燃料需求(生物燃料增加導致砍伐大量吸收二氧化碳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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