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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作者:毛穎穎 來源:北京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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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此時此刻,不少人正在關注國家統計局今日發布的10月份宏觀經濟數據,特別是跟居家過日子關系更近的CPI(消費者物價指數)數據,這10月份的CPI是不是降幅進一步收窄、又是不是之前預測的“-0.5%”之類實際上還真不是什么問題,問題是這個數兒肯定跟居民感受有差異。 其實關于“有差異”,國家統計局官員早就提前兩天把“預防針”打在了頭里。 前天,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司司長魏貴祥在統計局網站上在線訪談時表示,“物價指數與居民感受確實存在差異”,這是因為價格統計調查和指數的編制十分復雜,并不等同于人們購買商品的實際。“有差異”既不能說明國家統計部門的數據不準,也不能說明人們的感受不對。 錯不錯的暫且不提,咱們還是來看一些并不“復雜”、純屬“人為”的事情。按魏司長提供的數據,眼下“食品”在我國CPI中的比重為32.79%,豬肉又在食品類中占9.26%,在CPI中的比重為3.03%。而“居住”在CPI中的比重為14.69%,其中建房和裝修材料(磚頭、水泥、木地板等)在居住類中占27%;水、電、氣等占40.8%;房租(公房房租、私房房租)占11.1%;自有住房(房貸利率、物業費等)占21.1%。 “居住”在CPI里的權重是如此之低,不要說跟發達國家比(很少低于30%,其中美國為41.79%),就是跟中國“衣食住行”的老分法比也說不過去。而這“居住”里的大頭又是水、電、氣、建筑裝修成本,跟居民最關心的租房、買房都扯不上干系。最后兩項好不容易算到租房、買房了吧,可房價雖然猛漲、房貸支出占其收入比重達50%者一抓一大把,但為了刺激經濟,房貸利率今年一直低位運行,各地房屋的租金也相對穩定(租售比常年嚴重偏離),外帶出于避稅的關系,大量出租房并未進入統計、中介機構等上報租金時也會盡可能“做”低。結果算下來,今年以來在許多地方累計漲幅已超過30%的房價對CPI的影響居然比豬肉價格還低——這可不跟居民的感受有差異?所以說,咱們一提到CPI上漲就想到食品漲價,一聽說“豬肉價格上漲”就汗毛倒立,這里頭實在有莫大的冤屈。 通脹,是否還真的只是一種“預期”?房子、哪怕是買來自住的第一套房子,是否也要算做不能計入“消費”的“投資品”?在住房都貨幣化了10年之后,因為權重設置“有病”而見天遭到抨擊的CPI跟居民感受到底有多大的差異,相對通脹到底有多長的滯后期?這些都是可以拿出來討論的問題,但要討論這些問題,必須以誠實為前提,不能在計算CPI時,住房就是“投資”,而在下這文件那文件擴大內需時,住房就又是“消費”了。 數據之爭,爭的從來都是政策,而不是數據,在一個貨幣政策盯準CPI的國度就更是這個道理。不能以“稀釋”后數值很低的CPI來誤導央行,攛掇供應量增幅超29%的貨幣繼續供下去,新增8.67萬億的貸款繼續放下去,滿足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的私利。什么時候,咱們能老老實實統計CPI了,把教育、醫療、住房按合理權重算進去了,甚至承認CPI漲幅超過居民收入增幅了,在經濟復蘇的同時咱們也付出通脹代價了,這CPI跟居民感受,也就沒那么大差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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