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數據,在中央預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資項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截至8月底僅完成投資的394。9億元,完成率為23。6%,不足1/4。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資金不到位和征地、拆遷等前期工作準備不足,可能難以完成今年的建設計劃。(2009-10-28新華網)
建設保障性住房完成率僅為23。6%,不足1/4。顯然,一些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上拖拖拉拉,不夠積極,缺乏動力。這與不少地方政府開發商品住房風風火火形成了鮮明對比。 開發商品住房,地方政府能夠通過賣地和各種行政審批獲得不菲利益,一些地方政府當然樂此不疲。而保障性住房為社會保障的一部分,地方政府不但沒有什么利益,不夠的費用還需要地方政府來補貼,故而有些地方政府對此非常冷淡。 雖說“無利不起早”,沒有利益就沒有動力。但這種“利益驅動論”決不能適用于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仕俱歡顏”。建設保障性住房,讓每個低收入者都能夠有一個遮風擋雨的“窩”應該是每個地方政府的責職所在,不能因為沒有利益就缺乏動力。 2007年,溫總理在談到如何解決房地產問題時曾動情地說:“如果提起人民生活,我最為關注的是住房問題。特別是近些年來房價上漲較快,人民有很大的意見。政府的職責最重要的是要搞好保障性住房建設,讓那些買不起房或者進城打工的農民工能夠住得上房。”不知溫總理這番言猶在耳的話會不會讓那些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上拖拖拉拉,缺乏動力的地方政府感到汗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