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廣州市個別區域又重現推銷“小產權房”現象,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制訂和發布規定,下狠招阻止“小產權房”買賣,如違規買賣“小產權房”被查實,購房款將被沒收。(《南方都市報》9月2日)
有網友不無諷刺意味地說,“大產權房也是把農民的田地推了蓋起來的,賣價還賊高,是不是也應該沒收購房款呢?”“如果正規的房地產不賣那么貴,會有人去買集資房么?”雖然這些網友的觀點或許有些偏激,但筆者以為亦不無道理。其實,小產權房本身并無罪過,和商品房一樣,多是農民辛苦建起的住房,只不過它是建在集體土地上,里面住的是農民,只是它還未能擁有合法上市的身份證,僅此而已。 有關方面之所以對小產權房痛下殺手,當中的原因看似簡單,其實也很復雜。簡單點說,如果放任小產權房上市,將可能動搖基本耕地的保護;復雜點說,這里頭存在諸多利益糾葛,如果一放開,勢必會對商品房市場產生較大的沖擊波,開發商獲取暴利的合法性,就會受到嚴重挑戰,因為小產權房最大的優勢就是“價廉物美”,性價比相當高,可以讓一部分中低階層群體實現住房夢想。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小產權房政策一旦放開,必然會讓開發商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受到損害,這也正是小產權房難以“轉正”潛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豪賭小產權房“轉正”的資本,一直在深圳和廣州等地持續涌入。因為有關部門監管的嚴重乏力,一些開發商和村鎮干部相互勾結,變著法子占用集體土地,大規模興建所謂的“小產權房”,他們逃避繳納土地出讓金和配套稅費,繞過了層層審批關口,因此這種小產權房建成后,產生的非法暴利更加驚人,甚至超過了商品房。很明顯,這種“小產權房”實質上是非法建筑,當然必須要嚴厲打擊。 不過,在筆者看來,叫停小產權房,只是個暫時辦法,問題的根源還在于讓昂貴的大產權房價能夠真正降下來,并且加大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應,進一步促進土地制度的改革等。否則,如果沒有根除小產權房生存的土壤,即高房價與民眾收入的嚴重脫節,那么即使沒收小產權房購房款,也并不可能讓小產權房消亡。而且,最終無非是地方政府有意無意間助長了開發商的暴利思想,狠心地將民眾推向水深火熱的高房價罷了。所以,廣州一刀切沒收小產權房購房款的做法,的確還有商榷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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