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金融機構2008年度高管人員薪酬,無論是在2007年度薪酬基礎上“打9折”,還是業績下降的須“打8折”抑或更大的折扣,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2007年度薪酬儼然成為金融機構高管2008年乃至今后若干年薪酬的參照系或“工資指導線”。
眾所周知,2007年正是金融高管薪酬井噴之年,無論是各年度的縱向比較還是各行業的橫向比較,2007年的金融機構高管薪酬都是“大躍進”。其中,中國平安(601318,股吧)董事長馬明哲更是以6616萬元的天價薪酬改寫其上年1338萬元的紀錄。 分析一下國有金融機構高管薪酬的參照系就會發現,金融高管薪酬從來是“就高不就低”的。比如一些金融機構高管薪酬以國外同行為參照,正像有人辯稱的——“和國外同行比,國內上市銀行高管的薪酬也許只是他們的零頭。”如果說“與國際接軌”是中國金融機構高管高薪酬的輿論擋箭牌,那么金融海嘯已將這塊擋箭牌擊得粉碎。此前,美國對華爾街那些正在尋求政府資金資助的金融公司高管們的年薪設定了50萬美元的上限,并將對他們奢侈的職務花費進行詳細審查,力爭能砍則砍。 除了“與國際接軌”,“經營業績增長”也是金融機構高管拿高薪的理由。但事實上,由于特殊的國有背景,國有金融機構的業績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策扶持,其高管薪酬不完全與經營業績相關。同時,國有銀行上市前,國家通過出資剝離其大量不良資產進行股改,其經營業績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國家政策因素。特別是,對于國有控股的金融企業而言,高管基本都是上級主管部門任命,在一個以“任命制”為主的人事模式下,一再選擇有利于高管高薪的參照系,其合理性和公信力何在? 國際經驗表明,選擇公司高管薪酬參照系的依據主要有三條:一是經營業績的好壞,也就是給公司帶來了多大效益;二是業績的主要來源,也就是業績的創造靠市場競爭還是政策扶持;三是股權結構對高管薪酬水平發揮重要影響,股權結構較分散的公司高管薪酬水平較高。在當前的形勢下,不僅僅要強調金融機構高管薪酬的“負增長”,更要確立和固定合理的參照系,這樣才有可能實現程序和實質上的公平與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