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國內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29日,國家稅務總局就此公布了“關于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對于到底什么是虛擬貨幣,在虛擬貨幣本身對現實貨幣是否構成沖擊、是否應該立法保護等問題上,此前包括法律界在內的社會各界一直存在著較為激烈的爭議,目前還沒有得到一個明確定論。此時對此征收個稅,可能會在具體操作中帶來爭議。 比如,究竟如何認定網絡游戲玩家之間買賣虛擬貨幣的行為?如何對其收益部分進行監管與征收?這些都是棘手的細節性的問題。同時,網絡游戲中的很多玩家,私底下都是或朋友或同學的關系,交易也大多只要通過彼此的口頭承諾就能達成。在缺乏書面記錄的情況下,對買賣虛擬貨幣的個稅征收,稅務部門顯然還缺乏有效的認證核查手段。 筆者認為,目前需要先行厘清與統一有關虛擬貨幣的各種爭議,繼而制訂與出臺更具現實可操作性的配套性制度措施,對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才能得到社會各界更多的理解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