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媒體報道,北京豐臺警方破獲一起盜用人民大會堂名義詐騙案,遍布全國24個省區市的500多家企業從騙子手里買來了所謂“人民大會堂各種指定產品稱號”。
據報道,這是迄今為止國內最大一起冒用公共機構名義詐騙案,該犯罪團伙假冒“人民大會堂及中國產品質量監督委員會”名義行騙,聲稱在全國范圍內評選人民大會堂各種指定產品,參會者只需交4800元即可獲得榮譽稱號和中國十強企業稱號。一些企業將買來的榮譽當“殊榮”,大做廣告宣傳,如河北一家生產方便面的小廠,迅速趕制出子虛烏有的榮膺全國十佳廣告片,斥資20萬元在當地電視臺黃金時段輪流“轟炸”,想以此打開產品銷路。還有的企業敲鑼打鼓搞所謂慶祝活動。 騙子很可惡,可這些所謂“受騙”企業故意買假榮譽當廣告欺騙消費者,更令人憎惡。這么說并沒有冤枉他們。這場騙局原先并不深奧和復雜,如果是正規的評選,必備程序是不可少的,如參評企業需上交申報材料;主辦單位要去企業檢查、考察;還要組織消費者或用戶對企業產品進行必要的測評等,怎么可能不作任何檢查,交了錢就發榮譽牌匾?這漏洞百出的評選是明擺著的花錢買假榮譽,明眼人一看便知,“受騙”企業難道真的“弱智”看不出來? 假評比、假榮譽何以贏得一些企業青睞?筆者剖析,企業感興趣的無疑是那塊金燦燦的假榮譽證書和牌匾,這或許就是受騙企業說不出口的“另類隱情”。假榮譽有何價值呢?能裝飾“臉面”,提高企業知名度和信譽度,從而帶來商業價值的提升,甚至還能糊弄消費者,招來如潮的客源。企業買假榮譽給自己“貼金”,這本身就是不誠信行為,也違反《廣告法》和《消法》,構成對消費者欺騙,應當嚴懲。 破綻百出的假評選有市場,足以說明有人對假榮譽情有獨鐘。造假之所以受歡迎,反襯出真榮譽來之不易,需要企業長期苦練內功,提高產品質量,竭誠為消費者服務。而假榮譽花上幾個錢便信手拈來,來之容易如同吃豆腐。騙子恰恰瞄準有人“求假”心切,橫發“騙財”。可見,打擊近乎泛濫的假評比固然要打騙子,但整肅少數企業誠信滑坡、信譽“貶值”也不可缺位,這樣方能消除假評比的“買方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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