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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1 作者:汪志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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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貴州茅臺酒集團公司新開發了一種品牌白酒“小豹子”,并迅速在市場上熱銷,賣得火爆。可沒過多久,“小豹子”酒賣不動了。 據調查,就在“小豹子”旺銷時,市面上忽然出現了“小海豹”、“小獅子”、“小虎子”、“小云豹”等一大批其它白酒廠出品的新品牌白酒,且這些產品的外包裝無論從品名的字體設計、圖案乃至色彩搭配都與茅臺集團的“小豹子”如出一轍。于是,不明真相的消費者以為茅臺酒集團又推出新產品,是“姊妹牌”,紛紛購買,沖擊了“小豹子”酒的銷售。經銷單位去當地專利局投訴一些產銷企業侵權,卻遭到拒絕,原因是“小豹子”酒的包裝外觀設計專利是在上市銷售一年多以后才申請注冊的,按照國家“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其包裝外觀專利已不具備新穎性特點,嚴格推究后被視為無效的包裝外觀專利。 筆者對“小豹子”的市場受阻頗感同情,但市場不相信眼淚。究其原因,讀者可一目了然,并從中得到兩種啟迪。第一種是產品外包裝圖案設計專利必須及時申請注冊,否則過期自動無效。近幾年來,包裝的重要性越來越明顯,很多家喻戶曉的品牌除產品質量優良外,還用新穎獨特的包裝設計和圖案吸引消費者注視它,購買它,于是很多企業在包裝設計上下了不少工夫。應當說,“小豹子”酒的初衷是好的,新穎獨特的外包裝設計和品名吸引了消費者去消費它,并獲得了巨大效益;但它的失誤之處就是沒有及時地對外包裝設計申請專利注冊,后來雖然申請注冊了,但已經在市面上流行了一年多,應該說沒有新穎性特點,因而成為專利部門所謂的“無效的包裝外觀專利”。不過,它的“熟悉面容”給消費者已經留下了深刻印象,當別的廠家仿冒時,只看重它的“熟悉面孔”,不仿冒它的品名,叫你沒辦法又無可奈何。 筆者曾在一家白酒企業當過多年廠長,經營期間有一種普通白酒的外包裝設計沒有申請注冊(當時根本上就沒有這種意識),結果被別的廠家仿冒。雖然外包裝圖案一樣,但仿冒者的品名與你不一樣,何況你這種外包裝圖案設計壓根兒就沒有申請專利保護。“吃一塹,長一智”,交了學費才知道其中的奧妙。因此,不論什么樣的企業對包裝設計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一旦外包裝“定型”后要馬上申請專利,切不可因小失大,到時追悔莫及。 第二種啟示是,“注冊商標”內容不代表圖案,是兩回事,必須分清。眾所周知,一般產品都有“注冊商標”字樣或“R”標志,但那只能代表品名已經被注冊,如“匯源果汁”,注冊的商標只是“匯源”品牌,而不代表整個標識內容和圖案及顏色。眼下不少企業在這方面概念并不清楚,誤認為“注冊商標”就是整個外包裝標識和圖案,結果吃了很大的虧,損失慘痛。因此,企業務必搞清楚二者的關系,在注冊品名時要及時地對標識的所有內容(圖案、色彩等)進行專利申請,謹防被“克隆”。此外,注冊品名時要考慮長遠利益,“娃哈哈”不僅對自己的品名進行了專利申請,還對品名的“姊妹名”進行了注冊,像“笑哈哈”、“娃娃哈”、“娃哈娃”等,使模仿者和侵權者都無從下手。 包裝可以振興一家企業,也可以毀滅一家企業,經營者必須在包裝上慎之又慎,打好“包裝”這張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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