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08-04-15 本報記者:曾亮亮 實習生:宋燕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不同廠家的同類藥品有差價在所難免。但令人吃驚的是,同一藥品的價格北京竟比外地貴出20多元。 “我記著你,下次再來找我開藥吧。”北京健宮醫院內科的一位醫院笑著告訴記者。 北京健宮醫院是鳳凰醫院集團下屬的一家二級甲等醫院。醫生給記者所開這種藥品叫泮托拉唑鈉腸溶膠囊,是杭州中美華東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一種治療活動性消化性潰瘍的藥品,包裝為每盒40毫克、7粒。 這盒藥標價64.86元,屬于治療該類疾病中最貴的自費藥品,不屬醫保報銷的范疇。醫生告訴記者,該藥療效好、副作用小,長期服用6個月即可治愈慢性胃炎。“其他醫院可能比這還貴。” 14日,記者走訪了北京幾家醫院和大型零售藥店后發現,三甲醫院北京同仁醫院為該藥標價每盒66.7元,零售藥店則沒銷售該藥。可令人吃驚的是,該藥在四川一地級市的售價竟然比北京低20多元。 在四川省樂山市采訪時,記者發現該市人民醫院的售價為每盒45元,而當地兩家零售藥店海棠藥店和迎春藥店標價分別為42元、41.5元。 兩地藥價差距20多元,該藥出廠價、批發價究竟是多少錢呢? 對于這一敏感的問題,醫院、藥店、藥企、銷售商都說不知道。“我們負責銷售廠家的產品,但不能對外透露藥品價格的信息。在北京市場,我們只做醫院市場,該藥不進藥店銷售。”杭州中美華東制藥有限公司北京銷售部的工作人員回答記者說。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于所有的經銷商而言,藥品出廠價是一個固定值,而兩地藥品不同零售價的原因取決于經銷商、醫院各自所分取利潤的空間大小。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日前發布的《關于2008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今年繼續強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繼續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指定醫藥代表行為準則,落實不良行為記錄制度。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