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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30 本報記者:王炤坤 劉翔霄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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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老有所養,尊重老年人人格尊嚴,特發此證。”29日,當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窯子頭鄉新官坡村的王福老人手持紅色《農村老年人生活補助證》,挺直了腰板讓記者拍照時,印在證件首頁上的這句話躍然而出。 自2007年7月1日起,朔州市開始為65歲以上的農村老人每月發放30元的生活補助。經山西省委和省政府同意,在該市兩個城區先行試點。包括王福老人在內,朔州市朔城區、平魯區共有40581位老人成為這項制度的首批受惠者。 據了解,由政府公共財政對農村老年人成建制、全覆蓋地實施生活補助,這在中國還是第一次。 “由于福利保障制度欠缺、青壯勞力外出務工增多等客觀因素存在,農村贍養老人問題越來越突出。”朔州市民政局局長孫惠民說。今年朔州市委、市政府明確把“試行農村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列為為群眾辦的實事之一,今年截至目前發放所需的730余萬元資金已基本到位。 “資金不是來自臨時募集或捐贈,而是納入政府的財政預算,補助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對半承擔。”孫惠民介紹說,補助資金實行“社保專戶”管理,市級統籌后再將資金注入到區財政社保專戶。經由市民政、財政部門核定后,撥付到指定的農村信用社,并注入到補助對象個人賬戶卡,按時分放到指定的各鄉(鎮、街辦)農村信用社代辦點。凡《領取證》《身份證》或《戶口簿》、農村信用社發放的有關證件等“三證齊全”的老人,都可在每季末月15日前到指定農村信用社領取現金。 據介紹,與以往對農村低保戶、五保戶等特殊人群的“特惠”政策最大的不同在于,這項政策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村老人實行全覆蓋“普惠”。 “這是老有所養的一種制度安排,更是對農村老年人的尊重。”自幼生長在農村的朔州市市長田喜榮說。 “政府主導養老將結束一種歷史,創造一種歷史。”山西財經大學原梅生教授表示,將農村老齡群眾成建制、全覆蓋地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是對幾千年來中國農村固有養老模式的制度性變革,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新農村的迫切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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