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世界各國,可以發現這樣一個有目共睹的現象,即凡是追求社會公平并想獲得和諧發展的國家,必定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凡是社會保障制度健全、完備的國家,都可以說是和諧發展的國家。19世紀80年代在德國產生,就是為了化解當時尖銳對抗的勞資矛盾和緩和德國工人階級的反抗,迄今全世界已有170多個國家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自己的社會保險制度。20世紀30年代美國將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羅斯福新政的重要內容,于1935年通過綜合性的社會保障立法并由此確立其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有效地化解了全球性經濟大危機帶來的一系列國內社會問題與社會矛盾,而且有助于美國經濟持續多年的高速發展和社會文明的進步。20世紀40年代末英國率先建立福利國家,迅速化解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因希特勒德國狂轟濫炸等放大了的各種國內社會矛盾與階層對抗,更是將社會公平正義與社會文明程度提高到一個嶄新的高度,福利國家亦風靡一時,被西歐、北歐等歐洲國家和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眾多國家所仿效,并成為這些國家走進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公平的制度保障。日本在戰后的經濟發展奇跡,事實上也與其迅速建立、健全自己的社會保障體系密切相關,因為接近福利國家水平的社會保障制度為日本經濟的起飛和持續增長奠定了穩定與公平的社會基礎。即使是韓國、新加坡等新興工業化國家以及中國臺灣、香港地區,也都在通過努力健全自己的社會保障體系來促進社會公平與社會和諧,那種單純、片面地追求經濟增長的時代已經被這些國家或地區摒棄。 從現代來看,我國政府十分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發展,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國家把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提上來議事日程,制度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基本建立了與社會主義政治、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框架,有力支持了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使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為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