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舉行的水價成本公開座談會上,所有發言的自來水公司都表示贊成水價成本透明公開,但多數物價部門都表示公開條件不成熟,因為水價中有很大比例的成本不宜公開,例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被附加在水價中。一位參加過座談會的人士稱,“會議上,自來水公司代表粗略就列舉了15項不應該附加在水價的成本項目。”(據6月2日《中國青年報》) 這篇報道讓我糾結不已。這種糾結源于三個方面:一是意外,二是震驚,三是疑惑。 關于水價調整的聽證會不知開過多少次了。每一次聽證會,水價中的成本都是關注和爭論的焦點,因為漲價的理由一般都是成本上升了。申請漲價的自來水公司總說自己成本太高、虧損嚴重,而聽證代表和廣大消費者總是懷疑這種說法,有人甚至匡算出水價的成本構成來證明調價方案中的成本高得離譜。各執己見,爭執不下,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公開詳細的成本構成,但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公開水價的詳細成本。我一直認為公開的阻力來自自來水公司,并推斷自來水公司把很多不合理的成本轉嫁到了水價成本中,然而我萬萬沒有想到自來水公司都是贊成公開水價成本的。我相信,絕大多數公眾都會像我一樣意外。 根據國家規定,價格聽證會前有一道必經的程序——成本監審,即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對申請調價企業提交的產品或服務價格的成本進行監督和審查。規定這道程序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申請調價的企業把不合理的成本附加在政府定價的公共產品上。也就是說,物價部門理應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場上,把附加的不合理的成本剝離掉。然而,各地的物價部門不僅不去剝離不合理的成本,反而極力維護附加的不合理成本——這種職能的顛倒,不能不令人震驚。 地方上的物價部門為什么要這樣做呢?很顯然,物價部門不是為公眾著想的;同時,它們也沒有站在自來水公司的立場上,因為自來水公司也贊成成本透明,而成本不公開還讓自來水公司背了很多的“黑鍋”。讓人疑惑的是:物價部門到底是在“替誰說話”呢? 我國正致力于建設“透明政府”。為了促進信息公開,國務院還專門頒布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然而,在水價等問題上,竟然出現了公共服務單位要求公開信息而政府主管部門攔著不讓公開的事情。如此動輒以“條件不成熟”“有些成本不宜公開”為借口,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還怎么推進?如此捂著蓋著,價格聽證還有多大的意義?政府的定價又怎么可能公正合理呢?資源價格確實需要改革,但這項改革要做到公正合理,地方政府應該先作出表率——別的不說,至少應該把自己附加在水價等資源價格上的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拿掉,并大力支持公用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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