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壓抑其它經濟體的活力、降低整個經濟資源的配置效率,國企介入的領域要慎重確定且不越界。 78家房客走了,有點突然。 迫于壓力,國資委3月18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重申: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外,還有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開展了房地產業務,按照國資委要求,這些企業正在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產業務。 由于央企頻頻制造“地王”,這則消息引起了熱議,其實78家抑或16家,主業抑或非主業都是表象,實質在于:作為國有企業代表和重點的央企,其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么? 為了盈利?國家有稅收作為財政來源,并不需要興辦企業謀利;為了更好地實施政府經濟調控政策?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和非國有企業相比,國企會更好地執行政府政策而不是相反;解決就業和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顯然是空談。 中國國企存在的意義在于:一些具有天然壟斷特征的行業,一些重要、敏感行業需要國家以所有者介入。正因為這種壟斷特征和敏感性,為避免壓抑其它經濟體的活力、降低整個經濟資源的配置效率,國企介入的領域要慎重確定且不越界。
基于上述分析,我們看國資委確定的以房地產為主業的16家央企及其主業,從工程承包、基礎建設、礦產資源及能源開發到房地產、旅游酒店、紡織、機械、文化藝術經營,堪稱包羅萬象。即使在一個比較寬泛的尺度上理解產業壟斷特征和敏感性,除個別外,16家央企不但沒有從事房地產業的必要,也沒有從事旅游、酒店、物流、電子、咨詢、文化藝術咨詢等等行業的必要。因為這些行業不存在自然壟斷性,也就根本沒有以國有形式存在的必要。 如果就產業的壟斷特征和敏感性來衡量,截至2010年3月15日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127家中央企業中,至少有50家左右的企業完全無須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介入。不妨列舉一些: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中商企業集團公司、中國華孚貿易發展集團公司、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鋼集團公司、中國輕工集團公司、中國工藝(集團)公司、華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中國絲綢進出口總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印刷集團公司、中國華錄集團有限公司。 這些央企從事的行業沒有任何壟斷特征也絲毫不涉及國家安全等敏感議題,業務乏善可陳,留之何益?其它因為種種理由需要存在的央企也應該限定在特定行業,不能越界擴張,因為特定的行業才是它們存在的理由。 但現實恰恰相反。近來央企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動向:一是中國移動將投資398億元購買浦發銀行20%股權,成為浦發銀行第二大股東;二是國家電網公司大舉收購平高電氣和許繼電氣兩家上市公司;三是國資委主導的中國國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投2號”)即將掛牌成立,它將納入20-30家“規模較小、微利、效益差、應退出市場的央企”,推進央企產業布局與結構調整。 這令人困惑:前兩個是跨過自己壟斷的主業進入競爭行業,完全不符合興辦該企業本來目的,喪失了市場公平,違背了分工原則;后者更怪,既然20-30家小央企屬清理和整合的對象,直接處理即可,何需再成立新公司從事需要清理的業務?豈不是南轅北轍、緣木求魚?如果希望20-30家并成一家以達到減少央企數目之目的,不成了掩耳盜鈴的游戲? 78家房客走了,還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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