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創新是金融發展的一個基本趨勢。自20世紀80年代金融創新形成全球浪潮以來,影響深遠,對世界金融和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十幾年來,金融創新問題在我國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事實上,我國的金融改革正是一個金融不斷創新的過程。但金融創新又有風險。美國次貸危機正是金融創新過度和監管不當的產物。確立正確的金融創新策略,對保證我國金融創新的良性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根據我國金融行業的現實狀況,金融創新應該掌握好以下三個方面的策略: 一、以吸納性創新為主。由于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創新代表了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發展的較高成就和主流走向,它們的現實發生機制和作用影響對我國有明顯的示范效應,尤其在我國金融與國際接軌并逐步走向世界的進程中,應該吸納西方金融創新的優秀成果。同時,我國現階段金融發展水平較低,客觀上不具備進行大規模原發性創新的基礎和條件,原發性創新的能力不足。但在金融發展過程中,吸納國外創新成果的空間很大,通過多方面吸納和應用各國的優秀創新成果,可以在短期內以較低的創新成本增加供給,滿足國內需求,提高我國金融發展的速度。所以,在一定的時期內,有選擇地吸納國外現有的創新成果,是更為經濟可行的辦法。 二、注重規范和國際通用性。金融活動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有其自身的準則,特別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進一步提高了金融業的開放和國際化程度。這些都要求我國金融創新要符合國際通用性,合乎國際慣例。但另一方面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社會經濟制度不同,金融與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創新的背景與技術條件也有差別,這就意味著我國的金融創新不能脫離現實國情要求而完全模仿發達國家。這與國際通用性之間有時可能會產生一些沖突。在對二者矛盾的處理上,在短期內可以考慮國情的特殊性,但從長期看,應以國際通用性為基準,尤其是業務創新、產品創新、市場創新必須符合國際規范。 三、注重金融創新的安全性。金融發展需要創新推動,但創新要能真正成為金融發展的動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創新活動的規范性與安全性。當代金融創新的正、負作用都不斷提升,而正、負作用的發生主要取決于創新活動的規范性和安全性。由于宏觀效應和微觀效應、社會利益和個體利益之間存在著一定的不一致性,從事創新活動的微觀經濟主體總是從個體利益出發,追逐微觀效應和創新收益,他們在利益驅動和激烈競爭中可能會出現違反秩序、逃避約束或冒險性行為,他們所處的層面可能會影響其視野和行動的理性化程度。因此,在堅持金融創新的規范性和安全性方面,僅僅依靠微觀主體的自覺是不夠的,必須從宏觀上予以明確指導和有效監管。更為重要的是我國現階段市場金融體制和運行機制尚不健全,還沒有形成規范良好的金融秩序、可靠的社會信用環境;市場發育不成熟,穩定性和均衡能力較為薄弱,對不良行為的排斥力和約束力不強;金融機構內在約束機制還不高。在這種背景下,若無強有力的外部監管和嚴密的防范措施,可能會加重金融創新的負面影響。所以,在推進金融創新的過程中,必須加強引導,使之保持正確的方向,同時強化監管,將創新活動納入法制和規范的框架之內,從而最大限度地控制金融風險,使創新推動的金融發展兼得效率與安全。
(作者單位:安徽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