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9-10-22 作者:信力建 來源:時代周報 |
|
|
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報告(2009)》(下稱《報告》),稱中企的社會責任指數遠遠領先于地方國企、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報告》以中國企業100強作為研究對象,搜集企業主動披露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財務報告、企業官方網站等公開信息,按“責任管理、市場績效、社會績效和環境責任”四位一體模型計算出中國100強企業社會責任指數。
傳統上的企業社會責任是指:(1)雇傭員工并支付薪水;(2)銷售質優價廉的產品或服務給消費者;(3) 納稅;(4)
贏利并分紅給股東。根據國資委的數據,到2006年,國有企業的數量下降到10萬家,雇員總數不超過4000萬。國有企業還涉及壟斷,并且從不向國民分紅,因此按照傳統的企業責任來比較,就可以得出民營企業、外資企業所承擔的企業責任遠遠超過國有企業的結論。 現代企業社會責任的提出是由于近年來全球市場一體化進程迅猛,但各國在人權、勞工和環境等方面的法律規范寬嚴不一,企業缺乏統一價值觀。商品流動本質上包含了價值觀的流通,為了保護全球化進程不因價值觀的差異而受沖擊,刺激貿易保護主義興起,有必要在傳統的企業社會責任的基礎之上,建立更高層次的各國企業共同遵守的企業社會責任。 1999年1月,安南作為在任聯合國秘書長于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年會上,提出“全球盟約”計劃,號召各跨國公司遵守九項基本原則。目的是督促跨國公司按照全球統一的規范實施管理,避免它們過度依賴投資所在國的“低人權優勢”“低環境優勢”,動員跨國公司直接參與減少全球化負面影響的行動,保衛全球化的階段性成果。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成為全球第一個參與“聯合國全球盟約”的國家級雇主組織,并積極參與“全球盟約”在中國的推廣。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企業社會責任統計模型與聯合國“全球盟約”的條款大相徑庭。因此,中國社科院推出企業社會責任排行榜,首先應該對它所主張的企業社會責任進行明確定義,并對定義的企業社會責任對社會的影響進行詳細闡述。避免給人用企業社會責任遮蔽企業基本責任的猜疑,畢竟央企對國民股東的冷漠無情,對自然資源的壟斷式占有,對國民就業的微薄貢獻,在市場上的霸道都是明擺著的事實,并非建幾所希望小學就能彌補,更非中國社科院一張排行表就可以抵消得了的。 中國社科院作為一家官方的研究機構,出此報告意圖大致可解,但從輿論對其一邊倒的質疑來看,這完全是一次丟分的行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