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一些企業界的朋友交流,有朋友談到,一些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悄然興起組建集團財務公司的熱潮,并且要求上市公司必須參加,不僅要求上市公司作為股東入股集團財務公司,而且要求將上市公司的所有結算業務納入財務公司核算體系,上市公司存款必須存入集團財務公司指定的商業銀行,其存款余額也要由集團財務公司集中管理。有些上市公司本不愿意參加,卻敢怒不敢言。 筆者以為,在金融危機大背景下,大型集團公司組建財務公司,集中財力共渡難關,應該可以說是有利之舉,但此舉卻忽視和踐踏了上市公司的獨立性,對于上市公司的發展害處多多。首先,上市公司參與集團財務公司將不能保持財務方面的獨立性。眾所周知,作為上市公司,“三分開”、“五獨立”,是保持上市公司治理,尤其是上市公司獨立性的關鍵,而上市公司參與集團財務公司將使上市公司喪失最重要的財務上的獨立性,而財務上的不獨立,將加重資產、人員等等方面的不獨立,導致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每況愈下,久而久之將喪失良性發展機制。如此,必然導致監管部門的嚴厲打擊,直到上市公司被清除出上市公司的行列。 其次,上市公司參與集團財務公司將嚴重影響上市公司的發展壯大。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行業內的佼佼者,現金流充足,財務實力雄厚,參與集團財務公司后,集團財務公司必然遵照集團公司高層的旨意,把上市公司的“富!辟Y金交由急需這些資金的集團內其他分子公司使用,而上市公司即使在已經簽定重要業務合同的情況下,因為自身資金被集團財務公司完全控制,完全有可能因為無法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籌集到足夠的資金,導致合同失效,使上市公司喪失寶貴的發展機遇。同樣,如果整個集團公司內部各個分子公司基本上都難以運轉,完全靠上市公司的資金在支撐,那么,其結果就是上市公司的所有存款、結算貨款等等全部資金逐漸被集團內的“兄弟”公司占用,上市公司必然被集團財務公司拖垮,嚴重者會走向被ST、被退市的處理,其發展壯大基本上是沒有什么希望,后果堪憂。 最后,上市公司參與集團財務公司將有可能出現新的資金占用。我國不少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基本上均是由國企改制而來,集團公司從根本上來說,是把上市公司看作自身財產,看作其一個生產車間,一個部門,一個下屬單位,一旦上市公司參與集團財務公司,在目前經濟金融危機的情況下,集團公司必然安排財務公司采取抽肥補瘦的做法,“無償”抽調上市公司的資金給其下屬的各個分子公司使用,甚至用來發放工資等等,在這些用款單位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新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出現,中國證監會在全國上市公司中開展的清理大股東資金占用工作(簡稱“清欠”)的成果將被嚴重侵蝕和顛覆。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就淪為大股東從資本市場圈錢的工具,致使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嚴重受損。
(作者單位:山西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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