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創業板首次發審會于9月17日召開,在當天的審核中,7家上會公司悉數過會。次日的第二次發審會也是6家公司悉數過會。兩天的發審會通過率達到100%。100%的過會率顯然有點偏高。透過它,不難看出創業板發審會對上會公司的精心呵護。
以首次發審會為例,呵護上會公司最明顯的標志就是7家公司都是“有條件通過”。對于“有條件通過”,發審委委員蔣新紅解釋說,“這實際上說明這個企業已經符合發行上市的條件,但在信息披露和細節上可能存在問題,需要發行人進行修改,這些都不影響企業的發行上市。”他舉例說明了會后事項:“打個比方,這個公司的應收賬款占比一年以內是3%或者5%,跟同行業比可能偏低,需要說明理由——這種就是信息披露的問題,但并不影響發行。”
諸如“信息披露和細節上可能存在問題,需要發行人進行修改”這種情形,如果從嚴審核的話,完全應該推遲上會。但因為有了發審會的呵護,上會公司都順利過關,有關問題被作為會后事項來處理。實際上,“應收賬款占比與同行比可能偏低”的問題,有可能不只是信息披露問題,而可能涉及賬目作假。從這個角度看,“有條件通過”是不是顯得太寬松了一些?
當然,創業板首次發審會能夠“滿堂紅”,更重要的原因是7家上會公司自身“功夫過硬”,有備而來。從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來看,7家公司的業績甚至已經達到了中小板的標準,像樂普醫療2006年、2007年、2008年凈利潤之和達到4.15億元;即便是3年凈利潤之和最低的南方風機也達到了5442.13萬元,超過中小板的基本要求。這樣一些完全滿足中小板上市條件的公司“降格”到創業板上市,過會的成功率自然很高。
但這又反映出一個問題。創業板是為創業企業而開的,目前等著上創業板的企業數以千計。然而首次發審會過會的都是一些走過了創業期的“老創業”,它們完全應該去中小板上市,卻占據了創業板的名額,這是不是創業板資源的一種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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