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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U繪 |
案例:劉女士乘坐公共汽車時突然暈倒在地。事情發生時,正值下班高峰期,車廂里人多擁擠,又悶又熱。在乘客的協助下,司乘人員馬上撥通了120急救電話,并把她安置到座位上。幾分鐘后,急救中心的救護車趕到了現場。
醫生迅速給病人做了全面檢查,發現病人的心電圖正常,但血壓很低,初步診斷為中暑。
通過搶救,這位劉女士神志逐步清醒,血壓也恢復了正常。但由于暈倒的時候不慎將左臂摔傷,急救中心把她送到了就近的醫院診治,總共花費了800元醫療費用。
因為劉女士在年初購買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在申請了理賠后,保險公司賠償了左臂摔傷治療的全部費用300元,但由于中暑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卻沒有進行賠償。
對此,劉女士很是不解:中暑不算意外傷害?
解讀:中暑休克是身體對自然氣溫變化的不適應,屬于生理反應,因此算疾病的一種,并非外來突發事故,因此不是意外傷害事故。
但劉女士意外的摔傷則屬于意外事故,摔傷發生的意外醫療責任則屬于意外醫療保險的理賠范疇。
如果因中暑住院診治,若購買了住院醫療保險,也可以找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