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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本報記者:樊曦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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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資委25日發布《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這標志著國有產權交易將進入統一規則的時代,為打破地區分割,培育一個統一規范、有序競爭的市場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在2003年國資委頒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之前,國有產權的交易基本處于無序狀態。此后,國資委為該《辦法》準備了8個配套性文件。而去年《企業國資法》的頒布,更是從法律的高度對國有資產轉讓進行了原則性規定。
此次發布的《規則》無疑是此類文件中規范市場格局精神的進一步細化。《規則》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六大環節都提出了具體的程序性規定和制度約束,涉及國有產權轉讓申請受理、轉讓信息發布、受讓意向登記、組織轉讓交易簽約、結算交易資金和出具交易憑證等環節。
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關人士認為,統一交易規則,無疑是產權交易市場最為關鍵的決定性行動。只有產權交易制度體系和交易信息系統的逐步統一,才能真正實現全國產權大市場的信息交流、交易聯動、項目合作、資源共享,真正降低產權市場的交易成本,促進產權市場的大繁榮大發展。
長期以來,由于行政區劃分割等原因,我國眾多產權交易機構存在交易規則不統一,各自為政的現象。在跨區域企業并購重組時,往往會發生各地政策隨意性大、不規范運作的現象,影響了產權市場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功能更好地發揮,也給產權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帶來隱患,從根本上影響了各產權交易機構之間的深入合作,阻礙了統一全國產權大市場的發展進程。
自去年以來,在國資委的牽頭指導下,京、津、滬、渝四地央企產權交易機構在統一信息披露、統一操作規則,統一系統流程的“三統一”上積極推進,加快統一規范的市場體系建設。
來自國資委的數據顯示,2008年,通過上海、天津、北京、重慶等10個省市產權交易機構公開掛牌完成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項目共有1784宗,成交金額680.67億元。其中,滬、津、京、渝4家產權交易機構占到70%以上;僅上海產權市場的成交金額就達到345.63億元,不少都是跨地區的產權交易。
今年3月,國資委出臺了由四地國資委和產權交易機構聯合擬定的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征求意見稿。在各方要求打破地區分割的呼聲下,最終出臺的規則將適用范圍從四大產權交易所擴展到全國省級以上產權交易機構。
上海聯交所有關人士認為,全國規則統一后,產權市場統一將邁出堅實一步。一是實現生產要素的跨地區自由流動,促進市場一體化發展。只有當產權能在不同主體之間進行廣泛、公平、有效率的流動時,市場機制和價值規律才能促成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升市場經濟運行的效率和效益;二是促進技術的擴散和產業的合理分工,推動產業集聚,解決產業同構化所帶來的惡性競爭。產權市場一體化發展,將有利于形成地區間差異化發展的格局及合理和明確的產業分工,最終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三是統一游戲規則,使產權的交易和資源的配置服從于統一的市場機制、市場規律與市場規則。
業內人士認為,在統一交易操作規則的引導下,各地交易試點機構交易規則各自為戰的格局將發生深刻變革。中國產權市場正在走向規范化、制度化的互利共贏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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