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09—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汽車協議供貨汽車廠商名單”的公布,輿論對寶馬、奔馳、沃爾沃等世界名車紛紛入圍我國政府采購新“名單”一片嘩然。
有人認為新名單打破了奧迪在公務車高端車市場上一股獨大局面,引入了競爭機制,有利于降低采購成本,是兼顧了公平的表現。但更多人認為官員乘寶馬、坐奔馳會助長公款消費的奢華之風,有損干部艱苦樸素的公仆形象。
粗看這份協議供貨新名單,共有38個汽車生產廠家的113個品牌入圍。涵蓋了高、中、低端的主要合資及自主品牌。長安的悅翔、志翔,上汽的名爵、榮威,比亞迪的F3、F3DM,吉利的金剛、遠景,奇瑞的A5、A3等等,自主品牌產品與合資品牌產品可謂“旗鼓相當”。但仔細比對一下就不難發現,其實自主品牌產品目前還主要集中在15萬元以下的產品區間,而在高端公務車市場仍被合資品牌產品所占據。這樣的供貨格局,是自主品牌企業綜合實力的表征,也是國人尤其是各級政府官員職務消費觀念和傾向的具體體現。
目前我國公務轎車采購標準共分兩大類,一類是部長級干部可以配備的2.0升<排氣量≤3.0升、價在45萬元以下的高端公務車;另一類是排氣量≤2.0升、價格在25萬元以下的普通公務用車。對照這樣的標準,目前寶馬、奔馳等在國內生產、銷售的部分排量3.0升以下的車型,其最低價已在45萬元以內。其入圍公務用車協議供貨名單的確無可厚非。
但問題是寶馬、奔馳等品牌轎車,在國人心目中早已被定性為奢侈品,而非一般意義上的交通工具,就像別墅已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房子一樣。在這種情況下,將寶馬、奔馳列入公務用車協議供貨名單自然會遭到社會的非議。
針對由此可能導致的公務車消費競相攀比的奢華之風,當前各級政府和事業機關應首先認真貫徹執行好前不久出臺的“關于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和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具體措施的通知”。切實降低公務車配備標準,一般公務車排氣量要在1.8升(含)以下、價格要在16萬元以內,機要通信用車排氣量要在1.6升(含)以下、價格要在12萬元以內。
其次,隨著國產豪華車細分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生產廠家要么在同等配置下降低促銷,要么在同等價位上提高了配置。這就給政府采購的高檔公務車在排量和價格上限帶來了較大下調空間。有關部門應當因勢利導,及時做出相應調整。
第三要通過車改、車補等激勵舉措,大力倡導政府官員在公務活動中乘用自主品牌車、小排量車以及新能源車。形成以自主品牌為榮,身體力行節能減排的新風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