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民營企業紛紛把總部搬到大城市,目的就是想借助大城市的力量,利用大城市在人才、技術、信息、出口等方面的優勢,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迅速把企業做大、做強。但是,能夠實現這種目標的企業非常有限,多數企業不僅沒有達到目的,反而把企業原來的優勢也喪失殆盡。
據4月28日的《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與上世紀末掀起的“進城”潮流相反,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正在考慮或已在進行把總部搬離上海等大城市,回到他們曾經離開的“家鄉”,轉移到一些三、四線城市。
這種現象,與大城市正在推行的“總部經濟”戰略似乎背道而馳。雖然說,正在撤離或準備撤離企業的“總部”與大城市追求的“總部”存在一定的標準差異,大城市追求的是國際企業總部、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撤離的民營企業多數個兒還不算大,無法滿足大城市對“總部胃口”的需要。但是,如此匆匆而來、匆匆而去,還是有許多值得反思的地方。
當初,民營企業紛紛把總部搬到大城市,目的就是想借助大城市的力量,利用大城市在人才、技術、信息、出口等方面的優勢,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迅速把企業做大、做強。但是,能夠實現這種目標的企業非常有限,多數企業不僅沒有達到目的,反而把企業原來的優勢也喪失殆盡。如國內服裝業曾經的龍頭老大杉杉集團,將重心移往上海準備在高科技領域大顯身手以后,在寧波起家的服裝市場卻全面失守,杉杉西服的市場占有率也從輝煌時期的30%-40%下降到2003年的4%,由西服市場的主角變成了配角。
雖然從長遠利益考慮,民營企業把大城市作為新的落腳點,本身并沒有錯。畢竟大城市有小城市所不具備的人才、市場、信息、對外聯絡與交流、出口等方面的優勢。但是,大城市也有大城市的弱勢,如競爭性過強、運行和管理成本過高、政府的政策和服務資源有限等,也使民營企業能夠得到的扶持和幫助很少,生存和發展的壓力更大。對多數民營企業來說,大城市不是企業騰飛的“天堂”。在不具備足夠競爭力的情況下,放棄中小城市勞動力、土地和運行成本低、自然資源豐富等方面的優勢,特別是放棄政府“庇護”這一大城市所不具備的政策和服務優勢,實質上就是棄優選劣,要想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很難。
所以,隨著大城市土地成本不斷上升、勞動力成本不斷提高、各種運行成本不斷增加,當中小城市利用老鄉牌、感情牌、政策牌、成本牌發起“總部經濟”攻勢以后,這些民營企業選擇回歸或者撤離,也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
現在的問題是,雖然民營制造企業撤離大城市已成為一種趨勢,一種現象。但是,撤離過程中的一些問題還是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首先,大城市對“總部經濟”的理解和選擇要科學。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大城市過度重視國際企業總部、地區企業總部和研發中心的策略需要作一定的調整。因為,國際企業、地區企業、研發中心不會輕而易舉地將“總部”搬到我國,即使將總部遷到中國,也不會是先進的制造業、高科技企業、高科技產品。所以,在追求國際企業、地區企業總部和研發中心的過程中,切不可放棄國內民營企業總部這一重要力量,要為民營企業騰出一些空間,讓已具備一定國際市場競爭實力和競爭能力的民營企業,利用大城市的優勢發展壯大。
其次,要建立民營企業撤離大城市的“緩沖地帶”。值得注意的是,國外制造業轉移是在本國先進制造業已經發展到相當水平的情況下實現的。而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大城市先進制造業的發展并沒有多高水平,如果盲目轉移,會形成大城市在制造業方面的脫節。所以,必須建立大城市民營制造企業轉移的“緩沖地帶”,邊發展先進制造業,邊進行傳統制造業轉移。
第三,民營企業要全面提升競爭能力。民營制造企業所以撤離大城市,與自身發展水平不高、能力不強也有著密切的關系。這些民營企業已經習慣了低成本擴張和享受政府“庇護”,還不太適應激烈競爭的要求。
因此,民營企業必須在如何提升產品檔次、提高企業科技含量、優化產品結構上下工夫,以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和競爭水平。
第四,實現中西部和沿海城市產業轉移的良性互動。制造業轉移是一種方向、一種趨勢,但是,如何轉移也是一個必須高度重視和關注的問題。需要強調的是,國內的制造業轉移,必須把沿海城市和中西部的互動機制建立起來,把制造業轉移與發展中西部地區的交通運輸業、物流業結合起來,充分利用政府4萬億元投資項目帶動中西部地區物流業、交通運輸業的發展,以增強產業轉移的有效性和帶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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