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說來,房子賣不出手,肯定與價格有關。經濟適用房賣不出去,同樣適用這條規律。唯一的區別是,經適房里,有著政府的特殊政策,不是你想買就能買的。有消息說,某沿海發達城市目前有388套經適房賣不出去,原因是:面積偏小,房價偏高,交付時間遲。但事實上,這批含裝修每平方米5494元基準售價的房子,說它價格很高也未必成立。據說很多當地市民申請過,但沒資格買,原因是年收入超過了當地規定可以申購經適房的門檻杠杠:2.5萬元。
點評:經濟適用房賣不出手,最大的尷尬在于,有資格的買不起,買得起的沒資格。所以,當地解釋的三條理由,有兩條不太站得住腳:面積偏小;交付時間遲。其實,核心還是價格問題。在南方中心城市,年收入2.5萬元的群體,差不多應該屬于困難群體。而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造經濟適用房是無法解決的。魚掛臭,貓餓瘦。一道門檻,讓許多想吃魚的貓夠不著吃,而夠得著吃的貓,又對不上胃口。由此看來,經適房的價格高,是針對永遠買不起房的困難群體而言的。它不是一味地需要政府貼更多的錢讓房價狂降下來,而是需要政府部門調整思路,降低門檻,讓更多的普通市民住上經適房。否則,就會有更多的經適房成為百姓眼中的雞肋。(點評:劉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