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日前在中央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會上說,企業權力制衡的機制還不夠健全,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還沒有普遍建立,很多企業還是“一把手”體制,這是發生腐敗問題的一個主要原因。(2月17日《人民日報》)
現在,不少企業“一把手”專制、民主程序不到位,“我是某某單位的,某某單位是我的”成了不少“一把手”的一種普遍心理,“群言堂”成了“家長制”下的“一言堂”,民主集中制變成了“一把手”個人說了算!耙话咽帧痹谄髽I里處于無人監督的太上皇地位,已經并非個別現象。 固然,“一把手”在理論上也是置于多重監督和制約之下的,但事實上卻是形式大于內容,譬如,上級的監督現在往往處于鞭長莫及的狀態,而且上級實施監督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因為和下級企業的“一把手”處于平級的地位,如果不敢碰硬,所謂的監督也只是流于形式,如果貪貪相護,更會沆瀣一氣。 至于本企業的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同級的企業領導,既然處于一把手的領導之下,制衡的能力本來就受到限制。而且,除非有高度的責任心,也少有不惜身家性命,而堅決舉報和斗爭的勇氣,大凡或者聽命于一把手,或者敢怒不敢言,不可能對“一把手”實施有效的監督。而于本來就處于弱勢地位的企業員工,更不大會冒丟飯碗的風險,去得罪一把手,而且,在目前連知情權都談不上的情況下,要想監督也說不上話。 失去制約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一把手”的權力失去制約,則危害更為嚴重。由于在企業至高無上的地位,事實上一手遮天輕而易舉,如果周圍再有幾個阿諛奉承、居心叵測的小人,而自己又不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則常會身不由己地步入歧途。而在這樣一種環境和氛圍中,“一把手”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又是不可避免的。而更嚴重的是,一把手的貪腐,往往導致集體墮落,以致因此扼殺了一個企業。 固然,“一把手”的自律也是一道關鍵的防線,但“一把手”體制恰恰又成為自律的罩門,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這道防線將輕而易舉地失守。無疑,搞好央企的反腐倡廉建設,必須破除“一把手”體制,從制度的設計上來解決,只有把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同強化權力制約結合起來,才能做到所有的企業領導不想腐敗、不能腐敗、不敢腐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