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創業的經濟門檻、技術門檻和信息門檻等往往比在農村創業要求低得多。城市文化已經并且仍將對移民二代、三代形成“根的記憶”、“根的向往”、“根的吸附”,他們即使在城市失業也再不可能“揮之即去”。
2月10日《南方農村報》報道,即使工資相同,廣東第三代農民工(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生)寧可在珠三角失業,也不愿回鄉工作,導致一些鄉鎮企業招不到人。許多農民工年未過完就開始返城,他們認為珠三角比家鄉更精彩,出去發展更有意義。
而第二代農民工的狀況大同小異。據2月8日《南方日報》報道,第二代農民工多半不愿返鄉,已“習慣城市不會種地”了。消息來源是廣州市公安局的抽樣調查,發放問卷9萬份,回收80117份。
全球金融危機使國內就業矛盾突顯,許多專家學者和城市管理者期待農民工“返鄉創業”。“返鄉創業”固然是一個解決就業的重要渠道,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無論是創業或就業機會,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農村都要比城市少。 以中國人均不足一畝地的耕地資源和農業收益,很難承載幾千萬農民工返回土地。在很多農村,種糧等農業已然成為農民的副業。自主創業方面,交通物流體系、金融信用體系、信息體系、勞動力市場、文化娛樂等,農村都要比城市落后得多,某些鄉村基層社會治理出現問題,農民工創業需要支付的法律與行政成本也遠高于城市。即使沒有像大半個南中國雪災或大半個北中國大旱這樣的天災,在農村創業也遠比在城市創業成本高見效慢。眾所周知,投資農副漁業周期長,農村人口少,資金周轉慢,因此要求一定的規模才有效益;而城市則因為人流量大,資金周轉快,倒更適合小本經營。因此,在城市創業的經濟門檻、技術門檻和信息門檻等反而比在農村創業要求低得多。 如果說第二代農民工的就業與創業選擇,還大多受制于單純的經濟與制度環境,那么第三代農民工的就業與創業選擇,則已經更多地與文化因素緊密相連。即使工資相同,即使大中城市生活成本比家鄉的小城鎮更高,不少第三代農民工也不愿意留在家鄉工作,更愿意到珠三角等大中城市發展。這正如阿根廷的法律教授瑪里亞諾·格龍多納所說的,經濟發展是一個文化過程,短期的經濟行為可以用經濟邏輯來解釋,長期的經濟行為,經濟邏輯解釋不了,一定會進入文化邏輯。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民族、一個國家都是如此,文化價值觀決定經濟發展的程度。也可以說是文化環境,決定了第三代農民工的選擇!肮枢l沒意思”,已是絕大多數第二、第三代農民工的共同感受。
因此,面對這一波的金融危機,面對還未見底的農民工失業潮,有必要重新審視過去“只有土地和高樓的城市化,沒有人的城市化”的發展模式,有必要重新審視以為農民工可以“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并把土地視為農民“最后屏障”的傳統觀念;有必要重新把就業和創業的重點,從鄉村放回到城市中來,面朝城市,中國的就業問題才會迎來真正的春暖花開。 同時,鑒于城市文化已經并且仍將對移民二代、三代形成“根的記憶”、“根的向往”、“根的吸附”,他們即使在城市失業也再不可能“揮之即去”,政府部門要重新審視和修正大中城市的發展政策,包括教育和戶籍政策,而不是繼續維持城市壁壘,怕人們進入大中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