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月5日凌晨消息,美國總統奧巴馬和財政部長蓋特納周三宣布,政府將要求接受救援資金企業的高管年薪不得高于50萬美元。奧巴馬表示:“為了重建金融體系,我們必須先重建信任。為了重建信任,我們就必須確保納稅人提供的資金不會用來向華爾街發放高額薪酬。”(2月5日新浪財經)
美國是此次國際性金融危機的發源地與風暴中心,經濟遭受到極其嚴重的沖擊,民眾生活水平普遍下降,在這種情形下,部分接受援救企業的高管依然坐享高薪,無疑是一種極其不道德的行為。在發生嚴重金融危機、經濟亟待注入大量救助資金的情勢下,部分企業高管依然高薪照拿不誤,顯然也會妨礙與影響經濟救援計劃與行動所能發揮的功效。更為重要的是,救援企業的資金來自納稅人的稅款,在國民為救助企業與經濟過苦日子的時候,企業高管們依然拿著巨額甚至是天價薪酬,這種行為不但不道德,而且也可說是對于納稅人稅款與民眾資產的一種不正當侵占,同時也會使得普通民眾抗擊金融危機的信心大打折扣。正因為如此,美國各界普遍對部分接受救援企業高管依然坐享高薪現象表示出不滿,美國政府宣布限制接受救援企業高管的薪酬,是為了更為有力地抗擊金融危機,更為有效地救助該國經濟,同時也是對于美國普遍民意的一種順應。 其實,不單是美國,我國部分企業高管也一定程度地存在著享受過高薪酬甚至是天價薪酬的現象。即便是遭受此次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經濟形勢趨于嚴峻之時,除了有少數企業高管主動降低薪酬外,多數企業高管的薪酬標準依然未見實質性降低。 美國政府限制企業高管薪酬,是在發生金融危機背景下采取的一種干預措施,主要針對的是那些接受經濟救援企業的高管。而當前我國也遭受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與沖擊,經濟發展同樣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所以我國部分企業高管照拿巨額甚至是天價薪酬,同樣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同樣可說是對于納稅人稅款與民眾資產的一種不正當侵占。而與美國企業有所不同的是,我國不少高管享受過高乃至天價薪酬的企業中有不少是國有或國家控股企業,如果說美國那些接受救援的私營企業高管薪酬發生金融危機之后也需受到限制,我們的國有或國家控股企業高管們的薪酬,在國家經濟遭受嚴峻挑戰的情勢下,有什么理由不受到限制呢?! 權力不受制約必然會被用于謀私,企業與公司高管們掌握的權力亦是如此。所以,當此國際金融危機之際,我們也應在限制企業高管薪酬上實現與國際的接軌,同時更要在建立健全制約企業高管薪酬發放制度上實現與國際的接軌。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可以也應當將發生國際金融危機作為清理企業高管享受過高薪酬現象的一個契機,更應當將其當作重新為企業高管薪酬發放建制立規的一個契機,通過建立健全制約機制為企業高管不正當享受過高薪酬現象畫上一個句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