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從微觀來看,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細胞;從宏觀來看,是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為實現各項經濟目標,保持國民經濟的良性發展,一個健全完善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是不可缺少的。經過30年的實踐與探索,我國目前初步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尤其是在當前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壓力下,中央銀行靈活運用存款準備金率、基準利率、貸款引導等各項調控手段,不僅對穩定市場信心,保證經濟增長起到了巨大作用,更彰顯出我國宏觀調控體系正日臻成熟。然而,這一探索與完善的過程卻是漫長、艱辛而又復雜的。
1978年以前,為適應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的需要,我國參照蘇聯模式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國家銀行體系——“大一統”的銀行體系。“大財政、小銀行”是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中國人民銀行的各項業務僅僅是作為對財政職能的補充,既無調控理念,更無調控主體,金融宏觀調控的概念自然無從談起。直到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隨著四大國有專業銀行的陸續成立,舊有的“大一統”格局被打破,中國人民銀行最終于1984年徹底擺脫了具體銀行業務,開始集中精力有效發揮中央銀行職能。與此同時,貨幣政策問題開始受到決策部門及理論界的廣泛關注,對其手段、目標等的研究更是見仁見智,“宏觀調控”的概念逐步形成,并付諸實踐。此時,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操作不再是普通銀行行為,而是通過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機構的傳導,對整個宏觀經濟產生導向及調控作用。
但是,在我國中央銀行制度建立的初期,由于對金融調控的意義尚缺乏深刻理解,對其中一些規律性和科學性的手段和方法認識不足,缺乏定量研究,操作工具在運用上缺少靈活性,對經濟的調節方式總體上還處于一種簡單粗放的狀態:操作品種有限、業務規模窄小;利率結構單一,種類少、差別小;對貨幣政策時滯問題缺乏認識,而且由于沒有設置中介目標,往往導致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的實際值與期望值之間產生較大偏差。1985年高通貨膨脹、1988年的“搶購風”以及接踵而至的經濟滑坡都是這種粗放式調控的結果。
隨著金融改革進程的加快,本質上要求金融宏觀調控體系更加完善,這促使理論界對貨幣政策工具、貨幣政策中介目標、操作目標等一系列問題進行研究與探索,使金融調控對經濟的作用方式逐步走向細致化和定量化。20世紀90年代之后,存款準備金制度一改往日僅作為央行資金來源的角色,開始作為調控基礎貨幣和商業銀行貨幣創造能力的手段加以運用;票據市場、外匯市場、債券市場的發展,為公開市場操作成為央行日常性貨幣政策工具提供了實施環境,且近年來規模不斷增加;同時,利率結構呈現多元化,檔次分類更加詳盡,差別逐漸拉大,市場化定價機制不斷完善,1996年CHIBOR以及2007年SHIBOR的投入運行成為利率市場化進程中的重要標志;確定貨幣供應量作為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并由M0逐步轉向M1、M2,通過對貨幣供應量進行定量測算與調節,充分反映市場信息,使各項操作工具能夠有的放矢,作用效率也大大提高。
正是基于以上種種對貨幣政策體系內部各種工具、目標的細化與完善,近年來,一方面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有效性不斷增強,另一方面對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也更加準確,與以往的粗放效果形成鮮明對比。
不過,說到轉型,由直接到間接的改變必然是我國宏觀金融調控體系完善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方面。20世紀90年代以前,我國中央銀行的金融調控主要是采取信貸計劃、行政命令等直接手段,90年代之后,伴隨著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直接調控工具與間接調控工具并存、間接工具運用的比例和范圍不斷擴大是這一時期中央銀行金融調控方式的主要特點。而進入21世紀以后,隨著信貸規模管理等計劃經濟手段的壽終正寢,間接調控日漸成為我國中央銀行的主要管理理念。
2007年,我國通貨膨脹率出現波峰,2008年第一季度CPI漲幅達8%,創10年新高。此次,央行實行了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通過靈活搭配使用各種價格型、數量型政策工具對宏觀經濟予以間接調控。此外,將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政策引導作為輔助手段,提示商業銀行經營方向,傳達宏觀政策意圖,通過推進金融企業上市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建設來提高宏觀調控措施的有效性。當前“以間接調控為主、直接調控為輔”的宏觀調控模式,以較為完善的貨幣政策體系為基礎,引入市場機制,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有力地保證了國民經濟發展的持續性與穩定性,避免了經濟大起大落現象的重現。
縱觀30年金融改革,我國宏觀調控能力大大提高,實現了從無到有、從粗到細、從直接到間接的成功轉型。正是由于間接調控方式的不斷成熟和有效運用,使經濟調控走出了以往“一放就亂,一亂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的怪圈。因此,即使面對當前國內外經濟下滑的巨大壓力,但日漸成熟的宏觀調控體系卻使我們有理由相信“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政策目標絕非一句空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