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性波動是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也是市場對競爭主體優勝劣汰、配置經濟資源的基本方式。 周期性波動的成因,是部分市場主體將周期性波動中的某些階段性特征當作是可持續的常態,從而做出偏離正常需求的投資決策,形成周期性的膨脹與收縮,呈現周期性的過剩或相對不足。 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市場經濟中的功用價值是防止過度波動,減少周期性波動所致的經濟損失,因此,政府對市場的調控基本上是反周期的。 但政府畢竟不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力量,因此,政府的宏觀調控往往只能平抑波動幅度,但改變不了波動趨勢。 當前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急轉直下是周期性波動規律的正常體現。近期以來,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等重工業產品和煤炭、電力等能源產品的需求形勢先后發生了急轉直下的重大變化,供求關系由原來的供應偏緊向偏松方向轉變,預期今后一段時間這一勢頭還會更加明朗。 應該說,當前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步入下行期,是周期性波動規律的正常表現,是房地產、重工業及能源需求泡沫膨脹到極點之后的必然反轉。預計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將因需求不足而進入陣痛期。首先,雖然國家出臺了一些救房市的政策,但畢竟目前房價處于過高水平,預計房價下行是必然過程,也是“觀望多而買房少”、進而使房地產開發規模進一步萎縮的過程。其次,受金融危機影響,世界經濟將進入下行期,世界范圍內的投資需求動力將明顯減弱,加之我國控制高耗能產業的政策力度不會減弱,預計我國投資品出口量還將繼續下降。第三,房地產開發和高耗能產品出口這兩個終端動力明顯減弱,將直接影響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的供需關系,預計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的新開工項目也將急劇減少,這意味著此前幾年拉動重工業及能源需求增長的第三大動力——重工業建設,也將明顯減弱。 至此可以預見,今后一段時期房地產開發、高耗能產品出口和重工業建設這拉動能源需求的三大主力引擎將同時減弱。但近年來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已經形成巨大產能,而且還有大量在建產能陸續釋放,據此判斷,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將因需求不足而進入陣痛期。 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期待強有力的反周期宏觀調控政策。如何救助急轉直下的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筆者提出如下見解: 首先,已經出臺的減免房地產交易稅費的政策不會對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形成強有力的救助。這些措施是激發自住性需求,很難改變今后一段時期內房價下行的階段性特征。為充分擠掉房地產泡沫,為使太多“買而不住”的房子轉變為市場的有效供給、用于滿足自住性需求,也不應人為扭轉房價下行的良好勢頭。這是因為,只有房價跌到合理價位并趨于平穩后方可充分激活自住性需求,之后才有望使國民經濟、尤其是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回歸到良性發展軌道上來。因此,必須采取其它更加有力的反周期政策措施來救助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 第二,嚴格督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政策的落實情況。10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這一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緩沖一下房地產開發投資的硬著陸,但這一措施能否得到地方政府的認真落實還需進一步觀察,畢竟建設保障性住房滿足不了地方政府從房地產市場獲取豐厚地產收入的需要,因此需要中央政府從嚴、從細制定政策細則,并加強督查,確保真正落實。 第三,針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刺激投資適度增長。我國經濟確有需要增加投資的薄弱環節,比如鐵路運輸瓶頸、城市交通擁堵、農村基礎設施落后等。為緩解基本面因素對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穩定運行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應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加快城市交通、鐵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在當前市場主體信心減弱的情況下,應加快出臺如減稅、發行基礎設施建設國債等財政措施,務求在較短時間內大幅增加基建投資,以積極的財政政策刺激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社會消費。 第四,加快淘汰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落后產能,嚴格控制這些產業的投資、建設規模。目前正是淘汰重工業及能源產業鏈落后產能、推進結構優化和技術升級的最佳時機,國家應進一步調高這些產業的進入門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進程,加快對小煤礦的資源整合步伐。同時,應階段性、有選擇地暫停部分重工業及能源項目開工建設。另外,還應加大對重工業及能源產業的生產能力管理,嚴禁超能力生產和其它形式的違規生產。
(作者分別為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副司長、中國煤炭運銷協會信息中心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