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新形勢下的新問題,關鍵是要鼓勵社會資金積極投身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支持商業銀行更多地牽手農村市場
央行最新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末,我國農戶貸款余額為1.23億元,僅占各項貸款余額的4%。這一數字與農村市場需求相差甚遠,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供給不足的矛盾由此可見一斑。
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讓更多資金汩汩流向希望的田野,是一道待解的難題。近日召開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也提出,要推進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其中至關重要的是,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農村金融格局,引導更多資金投向農村。
喜人的是,這篇大文章正逐漸破題。隨著準入門檻的降低,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開始進軍農村市場。截至今年8月末,我國已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61家。然而,新的問題又開始產生了。
首先,股東門檻高。有關部門從控制風險和規范經營的角度出發,規定村鎮銀行的大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但對銀行來說,投資設立村鎮銀行未必比自己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合算。當初正是因為小額信貸業務成本高、收益低,不少商業銀行才撤出了縣一級分支機構。如今回過頭來與他人“合伙干”,同樣薄利的業務,卻需要配備相當的資源、付出更多的協調成本,其拓展村鎮銀行業務的動力可想而知。然而,對企業來說,參股村鎮銀行是一項高回報的投資,他們的積極性更高,難處在于不容易找到參股銀行。因此,應當完善相關政策,調動企業等社會力量的積極性。
其次,資金從哪兒來。現在村鎮銀行開辦網點少,成立時間短,結算困難,在儲戶分散的農村市場很難組織存款。而小額貸款公司只能利用自己的資本金發放貸款,拓展規模更是受到限制。這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普遍面臨的一個問題。
應當看到,我國銀行擁有的金融資源最多,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最終還應當引入更多的銀行資金。特別是,隨著競爭的加劇,利率市場化程度的加深,銀行的利差收益將趨于減少,更多的銀行需要開拓新的市場,如潛力巨大的農村金融市場。當然,從目前來看,銀行開展小額農戶貸款仍然面臨貸款風險較大、放貸成本較高等難題,這就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如降低銀行的營業稅和所得稅等。銀行自身也要積極創新擔保、抵押方式,突破放貸瓶頸。
農村金融市場前景廣闊。解決新形勢下的新問題,關鍵是要鼓勵社會資金積極投身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支持商業銀行更多地牽手農村市場,只有這樣,才能使更多的資金流向農村,使農村金融市場煥發出勃勃生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