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公報指出應“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推動農村經濟發展,金融處于核心地位,多年來,農村金融雖經多次改革但仍然問題重重,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短板。
首先是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弱化,主要表現為在縣城以下機構網點偏少,服務品種不多。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但近幾年來,農業銀行網點在縣以下多數已撤并,郵政儲蓄銀行剛成立且僅在試辦小額貸款業務,農業發展銀行主要是收購貸款,真正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主要是農村信用社。特別是,截至2007年末,全國有2868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約占全國鄉鎮總數的7%。 其次是“三農”資金本來就供血不足,目前還存在失血問題。農業是弱勢產業,其自身的資金供給能力相對不足,支農資金短缺是個長期性問題。再加上縣以下設的金融機構中主要是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但郵政儲蓄銀行吸收的資金多半流入城市,農村信用社有部分資金也以規避風險的名義投向大中型企業,農村資金外流形勢嚴重。 三是支農資金價格過高,與農業低效益形成顯著反差。近些年來,國家放開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上限,目的是促使金融部門通過實行差別利率來實現資金的優化配置,通過利率浮動來覆蓋風險,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信貸支持,由于農村信貸市場的壟斷特征,致使支農資金定價隨意性現象比較普遍,這造成支農貸款利率逐步走高,農業低收益使用的卻是高成本的信貸資金。 其實,有關農村金融問題還有多個方面。因此,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需要一套清晰的改革思路,但目前農村金融改革“多頭并進”,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分別試點相關或聯合試點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建設等。有關專家指出,農村金融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理順改革中的決策沖突,否則缺乏整體思路和推動者,現有各監管部門推動的改革經常出現不協調。 比如,銀監會的本質職能是控制風險,而推動農村金融機構改革則不得不承受適度風險,因此作為改革推動者,銀監會的政策就具有內在矛盾性,比如目前村鎮銀行的設立,其條件之一必須有一家商業銀行入股就顯得有些苛刻,必然會制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的發展。 就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首要的是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打破目前農村信用社一統農村金融的局面,比如可建立與農村多種融資需求相匹配,政策性、商業性、社區性、普惠制、合作制和民間金融等多種性質金融機構并存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以滿足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