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近日表示,證監會擬從制度著手,進一步完善分紅制度,逐步引導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報中明確分紅政策。證監會提出從制度上完善分紅制度,將使公眾投資者利益得到切實保障,有利于我國股市穩定健康發展。 證券市場是我國重要的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已經超過1500家。2007年國內A股市場IPO融資額世界第一,廣大投資者對我國上市公司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我國證券市場自設立以來,各項制度在不斷的完善。但由于分紅制度上不完善,結果很多上市公司不分紅或者盡量少分紅,導致股市淪為上市公司的“抽血機”和“提款機”,股民的合法收益被剝奪。由于上市公司處于股權多數或相對多數地位,分紅不分紅,分多少紅利,何時分紅都由上市公司說了算,廣大中小投資者沒有應有的話語權。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滬深股市上最賺錢的上市公司,股民也難以合理分享公司成長成果。 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票從股民那里獲得資金,同樣,派發紅利來回報股民也是天經地義。投資者買股票,看中的是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能享受到投資的回報。如果公司不分紅,那么股民只能在二級市場上低買高賣來從中獲益。上市公司不分紅或少分紅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的理念,導致股市難以健康發展。 《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要采取切實措施,改變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重籌資、輕回報的狀況,為投資者提供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增加財富的機會。黨的十七大報告也明確提出要“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因此,進一步完善分紅制度,把上市公司發展成果通過分紅合理分配到廣大投資者手中,是建設一個健康發展的證券市場的題中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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