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地學會理事長、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局長鄒玉川日前透露,2006年我國城鎮規劃范圍內閑置、空閑和批而未供的土地近400萬畝;我國城市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也不合理,產出效率很低,抽樣調查的17個城市,工業用地產出率不到發達國家20世紀80年代的2%。
在國家嚴格控制用地的情況下,土地低效利用應當引起重視。對土地低效利用,體制機制的原因是不可忽視的,政府對此已給予相當重視并采取對應措施。但是,對于更深層次的文化原因,大多數人則認識淺顯而作為不豐。匯總各種情況可以看出,我國土地低效利用大體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粗放式利用,土地產出率低,對此法律、政策的規范作用雖然是必要的,但文化觀念方面的原因也不能不重視。二是土地輕易獲批卻被閑置、囤積,存在執法不嚴現象,究其根源,文化因素的影響不可忽視。 土地粗放利用主要表現為規劃建設不顧實際需要,貪大求多,土地利用率低。例如全國有三分之二的縣級市建大廣場,有的縣城廣場建得比天安門廣場還大;企業則建大廠房、花園式工廠。這種現象的出現有許多原因,但根子還在于中國源遠流長的“大”文化。古代中國以遼闊的疆域和燦爛的文明,產生出一種華夏中心主義,生發出滲透力頗強的“大”文化。器物求大,建筑求大,家族越小越要建大祠堂——此即傳統文化中的“小房造大廳”。只有“大”才顯王氣和旺氣,才與天朝上國和旺門盛族的地位相配。而中國相對的地大物博,則為“大”文化盛行提供了物質基礎。這種文化延續到今天,在施政上演變為只有建大馬路大廣場,建大都市大建筑,官員才有作為有政績。而在體制機制的漏洞下,這種文化更是廣為盛行,導致許多為群眾所詬病的“形象工程”。 更為嚴重的是,在“大”文化的浸淫下,不但用地者貪大求多,管理部門也出現控制用地標準過寬、管理不嚴的現象,一些大宗土地被輕而易舉地批了出去。而一些執法部門對土地違法案件執法不嚴,表面看是因為各種力量利益博弈甚至執法者自身也收受好處,但往深處看,還是“大”文化在作祟,認為違法占點地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用認真對待。 現在中國人口已達13億,這是過去幾千萬人口所無法比擬的;而且土地、石油、電力、煤炭等資源和能源頻頻告急,有的甚至不得不限制使用,在這些方面我國已表現為一個“小”字。所以,國人應當轉變“大”文化意識,增強國情意識,培育節約文化,節約集約使用資源能源。 節約文化的培育是長期的,但與法律等外力的強制約束相比,文化引導人們的行為是內在的、自發的——體制機制的構建也是在此基礎上生發的,一旦培育起來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文化既是內生的,又要靠外力促進。在節約文化培育過程中,應當給予政策和法律的引導。例如,對于節約集約用地者,國家可以給予稅收財政等方面的優惠,對于閑置土地者則要嚴厲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