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監會就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賬貸款核銷工作發出緊急通知。據報道,已經有受災客戶向銀行遞交了因無力還款而申請貸款核銷。
此次金融主管部門主動出臺呆賬貸款核銷政策,應該是近幾十年來第一次。前些年政府出臺的把幾家大銀行的不良資產剝離4家資產管理公司的做法,與此次的政策有著本質的區別。那次的政策是中國金融改革的一部分,而此次出臺政策是出于抗震救災的需要。這是一項人性化的政策,既體現了中國政府抗震救災的堅定決心,也是基于災區實際情況的務實之舉,對穩定受災群眾心理情緒、盡快恢復受災群眾生活有莫大的好處。從中我們至少有三點思考。 首先要強調的是,應該充分肯定中國銀行業在此次災難面前所表現出來的社會責任和職業素養。此次特大災情各家金融機構本身受災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比較嚴重,但無論是工中建交等大行還是各家股份制銀行,都紛紛組織捐款捐物,樹立了整個行業的良好形象。災情發生后,金融機構面對著同事的鮮血、克服不斷發生的余震,組建“帳篷銀行”、“流動銀行”,把恢復正常營業、解決受災員工的后顧之憂作為首要工作,表現出非常強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養。可以說,災難面前的銀行業特別是一線的銀行員工們,他們和在抗震救災一線的官兵們一樣,都值得全社會尊重。 其次,應該盡快出臺實施細則。銀監會的通知只是一個總體要求,還需要各家銀行盡快出臺具體實施意見才能實施。舉個例子,你要符合什么樣的條件才能被銀行核銷?你應該拿什么樣的證明去銀行?核銷的具體額度應該怎樣規定?這些具體問題都需要有具體的細則才能操作,而各家銀行間的具體規定也可能并不盡相同。銀行業的當務之急就是盡快根據災區實際情況出臺實施細則,想災區客戶之所想,急災區客戶之所急。 第三,應該增強全社會的保險意識。大災之后滿目瘡痍,許多災民用一生積蓄所置下的房屋產業在一夜間化為廢墟,許多企業家艱苦十幾年所創下的基業在一夜間毀于一旦。這本是一件讓人極為痛心的事情,但更讓人痛心的是,許多人都沒有為他所擁有的財產、房屋甚至是企業購買任何保險,這充分說明全社會還是缺乏基本的保險意識。相形之下,日本是一個地震多發國,日本無論是國民還是企業,都有很強的保險意識,當然,日本的保險公司也能提供種類繁多的險種。災情發生后,受災的無論是企業或是個人,第一個想到的都是找保險公司。這樣的社會分工自然有助于分散風險,銀行面臨的風險要小得多。相比之下,我們在這方面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每一次發生重大事件,都會留下許多教訓需要我們反思,這次“5·12”特大災情更是如此。我們已經在反思許多重大問題,涉及體制、教育、理念等多方面的問題。但是,應該看到,目前對全社會缺乏保險意識的反思還不夠。當然,我們無法假設如果大家都買了保險會是什么情況,但至少我們應該反思,為什么有這么多人沒有買保險?為什么最后需要銀行來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