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對受地震災害影響的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等重災省市實施恢復金融服務的特殊政策。
在汶川發生8級大地震之后,四川受災地區社會經濟與災前相比已有很大不同,央行與銀監會及時針對情況變化而推出具備區別性的特殊金融政策,為受災地區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無疑將對災區群眾生活和經濟恢復產生積極影響,與此同時,如此的行政決策在某種意義上也體現了我國決策部門行政思路的進步。 其實,顯而易見的是,在現有國內貨幣從緊的宏觀調控情形下,其政策所要追求的目標,本就是要通過相應的從緊貨幣政策工具,使國內市場流動性過剩狀況有所緩解,從而達到市場貨幣供需關系的平衡。可以說,如此的調控政策對整體經濟良性發展來說不但正確而且也是必須的。然而,在四川汶川突然發生8級地震之后,災區的群眾生活與經濟遭到很大破壞,原有的生活與經濟格局與災前相比也產生了巨大變化。 因而就這一意義而言,如果說災前的貨幣從緊政策有助于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話,那在地震災害之后,由于當地原有的經濟環境發生巨變,因而從經濟發展與平衡要求來看,采用與國內其他地區不同的特殊金融與貨幣政策,同樣也是為了實現災區群眾生活與經濟恢復及發展的需要。可以說,這同樣也符合宏觀經濟調控原則性與靈活性結合的政策要求。 此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全面協調、統籌兼顧、以人為本的原則,由于四川受災地區的災后重建本質上是一種因災而產生的新需求,而這在客觀上需要有大量的物力予以財力支持,否則,就可能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災區經濟與生活的恢復及發展。因此,根據已經變化的社會經濟情勢,及時對原有的調控政策予以靈活性改變,并采用與當地具體情況相適應的社會經濟對策,以促進當地的社會生活與地方經濟發展,顯然也應當是行政決策所應有的政策特征。就此而言,具有針對性與區別性的特殊金融政策的推出,顯然也可以說具備了行政與民情結合層面上的進步含意。 所以,無論從行政決策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角度,還是就社會經濟發展需統籌兼顧、協調平衡的觀點而言,這次央行與銀監會所推出的針對性特殊金融政策,可以說在某種意義上具有相當的進步含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