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急需由目前買賣股票雙向征收調整為只對賣股票單邊征收。”中央財經大學證券與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在接受記者專訪時如此表述。他認為單邊征收股票印花稅時機已成熟。 他說,股票印花稅單邊征收在我國證券歷史上曾經出現過,最早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就是單邊征收的,后來為了平抑暴漲的股價,改單向征收為買賣雙向征收6‰的交易印花稅,1991年,鑒于股市持續低迷,又將印花稅稅率下調為3‰,1997年認為股市過熱,上調到5‰。后來熊市的時候,又進行了數次下調,最后調至千分之一。通過我國證券業的發展歷史可以知道,印花稅曾反復被運用,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調節手段。 他指出,與其他國家相比,目前我國3‰的印花稅稅率遠遠高于國際主要金融市場的平均水平。美國、新加坡、日本等幾個主要金融市場,投資者買賣股票,或者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或者稅率很低。調低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也是與國際接軌的一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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