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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支行給儲戶取現設限的行為引起一片嘩然,這是一種無視商業契約精神的行為,在資本時代以剝奪消費者權益給取現設禁,反映出管理思維并未跟上資本時代的步伐,依然停留在小農經濟錢莊時代。 首先應該肯定的一個前提是,深圳市金融機構應命設限的行為并不牽涉金融危機。此次是有關部門主動設限,而不是在擠兌之后被迫設限。 中國的金融體制改革在付出了極大成本之后取得了慘淡的成功,目前國有各大商業銀行的撥備都遠超所需,根據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中報,凈利潤大增:工行實現凈利潤413.9億元,同比增長61.4%;中行295.43億元,同比增長51.68%;建行342.55億元,同比增長47.5%;交行89.18億元,同比增長37.43%。預計明年利潤還將大幅增長,這是由中國資本時代的大背景決定的,以往的不良貸款已經由高漲的物價與泛濫的貨幣消化。現金流量并不能反映金融的實際狀況,以此給中國的金融行業下判斷失之草率。中國金融機構面臨的最大危機是經濟熱潮退卻后的不良貸款,目前遠未到水落石出的時候,我們面臨的是狹義貨幣與廣義貨幣同步大增的過熱經濟形勢。 下令深圳各金融機構給取現設禁是為了應對外患。 由于人民幣加息與升值預期同時存在,這就給國際追逐人民幣資產的熱錢提供了一個絕佳的理由。據樊綱先生提供的數據,2007年一季度,中國的外匯儲蓄增加了1400億,而900億是資本賬戶,這些進入中國的外資有部分流入了股市與樓市。 那么,為什么大量的現金提取發生在深圳,為什么偏偏要給深圳取現設禁?原因很簡單,因為深圳距香港最近,是外資進入內地的第一站。深圳市現金凈投放量已連續6年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一,今年頭9個月深圳的現金凈投放量占全國的近一半。 深圳現金投放量居高不下并非始于今日,從1998年開始,深圳從現金凈回籠轉變為凈投放,而后迅速放大,一發而不可收。人民銀行2002年在深圳市各銀行現金投放量猛增之后進行調查發現,香港客觀上形成的龐大的人民幣現金市場與深圳市現金投放的猛然增加是同步的。據于學軍先生研究,深圳現金巨額投放的100%以上都是由銀行儲蓄存款支取出去的。那些現金交易表面上是購買了電子元件等商品,卻無法回籠,在追蹤之下研究者發覺進入了香港人民幣匯兌市場。正如港幣強勢時通過深圳源源不斷流入內地一樣,在人民幣強勢時,通過深圳這一資金窗口源源不斷流向香港,進而流向國際市場。今年以來,由于港幣與美元一同貶值,人民幣資產更炙手可熱,境內外投資者暴炒深圳房地產與香港H股,因此在深圳形成了龐大的資金流。 因此,我們不難理解決策層為何如此憂心忡忡,在人民幣加快升值的前夕,控制資本項目是重中之重,而深圳的現金支取使決策層無法控制主要窗口,因此不惜冒天下之罵名,以違規的方式限制儲戶的權益,進行一刀切式的限制式管理。 令人奇怪的是,對于這樣一種長期存在而央行早已心知肚明的貨幣現象,為什么有關決策層卻遲遲不予阻止,對于外資房地產投資、在當地商品交易發展除現金以外的多種支付方式,而任其發展至烈火燎原之勢,突然以設定提取現金額度的極端方式加以控制?有關部門顯然難辭行政不作為之咎,并且有計劃經濟思維之嫌。此為質問之一。 質問之二是,從深圳支取現金現象“大爆炸”以來,有關部門遲遲不予干預,更是頻頻以吸引外資、拉動房地產消費作為撬動經濟的杠桿,而未能預見到經濟過熱與貨幣升值并存的雙重壓力,為了短期的房地產等資產價格的提升,而對長期隱患不作預案,有關方面是否有鼠目寸光之嫌? 最后的質問是,既然大量現金支取是各種資金追逐人民幣資產價格的表現形式,以嚴堵的方式是否能收到效果?對收益的市場追逐總能在制約之下找到突破之方,如果地下金融錢莊與國內金融機構聯手,監管部門又能奈之何?既然政府能夠在天津濱海新區試行人民幣自由兌換,為何不能在與香港一步之遙、對于人民幣自由兌換更迫切的深圳也開放一個窗口進行壓力試驗? 總之,深圳金融機構取現設禁情有可原但責無可綰,難以應對違反條例、行政不作為、目光短淺——無資本時代長期貨幣管理理念之責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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