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特區,這我知道。特區得風氣之先,開放最早,發展最快,人均收入最高,坊間有句俗話,叫“到了深圳,才知道自己錢少”,這我也知道。但我沒有想到,如今在深圳的打工者中,還有人拿著850元(沒有加班費)、612元、570元、530元的月薪,他們有的是流水線上的工人,有的是餐館的服務員,有的還是有一技之長的電工;而去年深圳制定的市區最低工資則是810元,也就是說,這些打工者幾乎都沒有拿到法定的最低工資。還讓我想不到的是,在深圳市勞動保障局看來,深圳的最低工資去年已算是作了“大幅提高”,于是揣測,這“大幅提高”之前的最低工資,不知會低到什么程度?更讓我想不到的是,深圳市勞動保障局今年表示,最低工資標準還要調整,但“調整有可能是調高、調低,也有可能是不變”。面對方便面也漲價的生存現實,深圳市的這一“勞動保障”,讓深圳的打工者惴惴不安,一封要求增加工資的公開信,已經遞交給了有關媒體,上面有了上百個深圳打工者的簽名(8月7日《南方都市報》)。
制定“最低工資標準”,顯然是為了保障打工者的勞動權益。老板支付的工資如果低于這個標準,就涉嫌違法。要是在公開信上簽名的打工者所反映的情況屬實,則深圳就存在著工資標準顯屬違法的企業,而深圳的勞動保障部門似乎并沒有給打工者提供應有的保障。單憑絕對數,深圳的最低工資標準可能是全國最高的了,但參照深圳的消費水平,810元,在深圳只能是最低的工資水平。要是作個比較的話,我估計,深圳所有從事勞動保障的官員,都有可能拿著10倍于810元的月薪。是從事勞動保障的官員干著10倍于打工者的活?還是從事勞動保障的官員作出了10倍于打工者的貢獻?……我知道,這種意氣用事的追問沒有任何意義,但我想問出的是,深圳從事勞動保障的官員,難道對深圳打工者的生存現狀就沒有絲毫的了解與同情?他們已將“每月的生活費用控制在300元以內”,而今年“300元已經過不了日子了”,他們于是才有了調整工資的祈盼;而對這樣的祈盼,勞動保障部門的聲音竟然是:“調整有調高、調低、不變三種可能。” 這樣的答復無懈可擊,釋詞無誤,界定準確,邏輯嚴密,余地廣闊,留足了后路。無論這表現的是治理的智慧、處事的經驗,還是行政的慣性,都讓人不得不折服。但折服之余,卻又不免讀出一點智慧背后的冷漠、經驗背后的冷峻和慣性背后的惰性。誰都知道,整個中國經濟處于勞動力的低成本運行狀態,今年物價又不斷攀高,在深圳這么一個錢不當錢的地方,打工者尤需得到強有力的勞動保障。怎么就不能展示一種晴朗的趨勢,表現一種“勞動保障”的姿態?好在巧妙的回答里包含了三個選項,但愿深圳的打工者多慮了。雖然這“調整”里有“調低、不變”兩種讓人不愿看到的可能,但依然還有“調高”這一讓人期待的可能——畢竟勞動保障部門是“保障”勞動的,孰知冷峻后面不會蘊含著溫情呢!更重要的是,深圳的最低工資,本身就是全國的標高,要知道,不僅深圳,全國的打工者,都對深圳的最低工資存有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