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7-06-29 新華社記者:何豐倫 梁思奇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廣西宜州市行政中心日前被媒體曝光,這幢嚴重超標的政府辦公樓,花費9328萬元,其規模之大,裝修之時尚豪華,在當地堪稱“標志性建筑”。它受到曝光和查處,并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表明中央不允許、群眾不愿意這類“標志性建筑”的存在。 “原來的想法是把辦公樓建設氣派,就有了從縣級市向地級市升級的‘本錢’,還可以拉動當地房地產市場,沒想到現在一曝光,什么都沒有了。”近日,記者在宜州市采訪時,一位熟悉超標豪華樓建設內幕的領導懊悔地說。 這位地方領導說的話,發人深思。大建樓堂館所之風盛行,從經濟根源上看,一些地方領導還是沒有擺脫“GDP出政績”的慣性思維,一方面通過層層加碼的招商引資指標,來謀求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則以“本地屬于欠發達地區,房價仍有不小上漲空間”為由,千方百計“吹大”房地產泡沫,希冀從土地拍賣、房地產稅收中獲得更多的收益。盡管宜州市的超標辦公樓被上級河池市明文要求減少建設面積,但在“建設規模大一點,為宜州升級地級市做準備”的心態驅使下,違規建筑仍然暢通無阻。 宜州市修建市政中心大樓耗資9328萬元,而全市年財政收入不過4.08億元,為建設這一市政中心,當地政府拿出相當于全市一年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財政局負責人承認,為了彌補資金缺口,城市建設配套專項資金被挪至大樓建設上。為了滿足報建要求,甚至把殯儀館等單位都納入要進駐市政中心的“名單”中。 黨政機關濫建樓堂館所,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典型表現。對這股歪風,如果不打出重拳,令行禁止,有可能陷入“清理——反復——再清理——再反復”的怪圈。 目前黨政機關建設樓堂館所的自查工作已經結束。以往的教訓表明,對于這種自查結果不能過于樂觀,必須由有關部門嚴格核查監督,防止違規者蒙混過關。違規建設樓堂館所,是一種濫用職權的腐敗行為。要真正把這股歪風剎住,就必須落實“問責”制度,對于違規行為,要追究“拍板者”的責任;對于違反城市規劃、資金管理、建設程序等問題,要追究職能部門的責任;要防止一些地方以“集體決策”為借口逃避責任。對于違規修建的樓堂館所,應嚴格按相關規定處置,不能以“既成事實”為由超標準使用。只有將規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才能避免這項深得民心的工作“走過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