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為遏制高耗能行業再度盲目擴張,國家發改委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一律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凡是在招商引資活動中,自行制定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優惠政策措施,一律廢止。 遏制高耗能行業再度盲目擴張,是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保證之一。從2003年開始,國家有關部門對鋼鐵、電解鋁、水泥行業實施宏觀調控,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的勢頭一度得到遏制。但是,現在,高耗能行業又在一些地區盲目擴張,這主要是由以下幾個原因造成的。 其一,高耗能產業的巨額利潤率所產生的巨大投資沖動。據有關部門統計,今年1至2月份,鋼鐵、化工、建材、石油加工、電力、有色金屬等六大高耗能行業實現利潤97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7倍,而去年同期為下降30.9%。在六大高耗能行業中,鋼鐵行業實現利潤232億元,同比增長高達3.6倍!在新增利潤前五大行業中,有四個是高耗能行業。今年1至2月,高耗能行業新增利潤占整個工業新增利潤的61%,而去年同期新增利潤前五大行業中僅有色金屬、電力等兩個高耗能行業,占整個工業新增利潤的23.1%。
不難得出結論:高耗能產業拉動了我國前兩個月工業利潤的大幅增長。高耗能產業的利潤大幅增長,既與整個資源類產品價格的快速上漲有關,也與前期對高耗能產業的治理整頓有關,即整治在客觀上減少了產量和市場的供應量,推動了價格上漲,提高了利潤。 其二,干部追逐政績沖動下出臺的鼓勵性優惠措施。這一點在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地區尤為明顯。與沿海地區相比,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還處于啟動階段,沿海地區已經淘汰的部分高耗能產業,在中西部許多地區卻被視為上賓。在以GDP為核心考核干部政績的前提下,經濟落后地區的官員常常不惜出臺違規的優惠政策,甚至不惜以環境被污染、犧牲民生利益的代價來換取GDP數字的增長。 高耗能產業擴張所帶來的誘人利潤與官員干部政績的結合,使得許多遏制高耗能產業的政策被一些地方化解。“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到2010年萬元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10%的目標,但在規劃執行的第一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不降反升,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了4.2%和5.8%。這意味著,遏制高耗能產業擴張的壓力在增大。 需要注意的是,要遏制高耗能產業擴張,僅僅用行政手段是遠遠不夠的,還須有市場手段和問責、懲戒手段(包括行政處罰和法律懲處)相配合。就目前而言,我國在調控中主要依賴的還是行政手段,但是,行政手段在法治尚且不健全的市場經濟模式下所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且往往伴隨著防不勝防的負面結果。 地方選擇發展高耗能產業,很大程度上是地方上漠視環境和民生問題配置資源的問題,以行政手段迫使這些地方關停這些企業將對本地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應該對淘汰落后產業進行相應的補貼,即通過一部分經濟補償來給當地政府從關停、淘汰相關企業到實現轉型提供條件,而不是由當地承擔全部損失,這樣就能更有效地對高耗能產業進行遏制。 同時,還需要加強問責機制。在關停、淘汰高耗能產業的過程中,有的地方積極行動,這反而給那些遲遲不行動的地方帶來了好處,因為關停、淘汰之后,相關產業的價格將上升,從而讓那些不遵守政策的地方得到實惠。只有加強問責,才能改變這種容易導致負激勵的狀況,從而,使高耗能產業真正得到有效遏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