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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沒有一家機構“吃皇糧”能像中消協這樣引起如此之多的輿論關注,眾人七嘴八舌說的其實都是一個意思,就是希望中消協在拿到財政撥款以后,依然是肯為廣大消費者撐腰說話的一個組織。 人們對消協職能轉變的擔心,并非杞人憂天,實在是被一些不法廠商給逼出來的。這年頭,花錢買東西或消費,一不留神就會碰到偽劣商品,吃虧上當之后怎么辦?找廠家往往是不認賬,上法院打官司畢竟不容易,請消費者協會給評評理,就成了老百姓惟一可以出口窩囊氣的選擇。如果連消費者協會都顧不上理會普通百姓的訴求了,消費者再遇到難事找誰去? 本來,市場經濟的買賣雙方在權益上應該是平等的,作為賣方的廠家或商家在出售商品或服務的時候,必須按質論價,不能以次充好,而作為買家的消費者則有權維護自己應該得到的合法利益,一旦利益受損,相關廠家或商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可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一些廠商玩起了靠蒙騙消費者謀取暴利的把戲,此外某些國有企業也憑借自己在市場上的壟斷地位不時用“霸王條款”來侵害消費者利益,當消費者發覺上當受騙、想討個說法時,卻往往困難重重。因為不管面對哪一個廠家或商家,作為個體的消費者都明顯處于弱勢。盡管在發生買賣糾紛時,消協不一定能為消費者解決所有遇到的問題,但它畢竟是站在廣大消費者一邊,并敢于為消費者說話的。起碼,有消協的幫助,老百姓與廠商打官司膽子也會壯些。 因此,中消協應該充分理解社會大眾對其身份轉變的擔憂,在成為“官辦”以后更加強化為消費者服務的意識與功能,而不是走向相反。所謂財政撥款,其實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沒有理由不為民眾做事。所以,不論中消協的職責是“事前預警”還是“事后維權”,都需要踏踏實實地為消費者做點實事。倘若端上“鐵飯碗”以后就只會做官樣文章,弄些華而不實的東西糊弄老百姓,對消費維權并沒有多少實際的幫助,這樣的消協有必要讓他們浪費公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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