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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公布的一項研究表明,當前北京部分醫院使用價格較高的抗菌藥用量顯著增加,而廉價的青霉素類藥品用量卻大幅減少,這也成為群眾人均藥費負擔不斷上漲的主要原因。
筆者在美國公立醫院看病從未遇到過醫院故意使用高價藥的問題,因為美國公立醫院的醫生只負責治病救人,資金由政府財政支出,即醫院沒有盈利壓力,其逐利沖動從根源上得到抑制。但在我國,政府對醫療領域的投入存在較大缺口,使醫院帶有天然的逐利性,醫院的行為很容易被利益所左右,以任何一種管理方式都很難有效抑制住醫療的逐利沖動。因為醫院在這種情況下表現出來的首先是企業的特性。其實,在財政撥款不足的情況下,無論是發改委還是衛生部門,都很難真正有效地去遏制醫療機構的亂收費行為。最簡單不過的道理是,如果衛生部門嚴格禁止亂收費,由此所產生的資金缺口由誰來填補?
這種制度設計隨后又導致了新的問題。醫院為了追逐利潤最大化,對高價藥情有獨鐘,因為高價藥中可加入的利潤更大,醫院可以獲取更多的收益。在我國,過去由于新藥注冊比較簡單,許多成分相差無幾的藥品換上一個新包裝立即身價倍增,這類藥品由于成本并未有顯著變化,利潤的空間很大,常常受到醫院的青睞。同時,高價藥中的回扣等金額也更高,對經手者個人也有許多好處。而且,由于前一個原因,有關部門實際上很難對高價藥滋生出來的暴利和腐敗因素進行嚴格監管。由此,醫院無論通過何種手段,誰得到的利潤最高,誰本身的受益就最大。在這種情況下,醫院如果不用高價藥反倒奇怪了。
如果醫療機構的運轉費用不能得到財政保障,有關部門除了對諸如高價藥、大藥方這樣的問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外,能有什么更好的辦法呢?
一旦醫院的逐利特性暴露出來,醫院與企業一樣會表現出貪婪的一面。而且,現在的監管機制很難真正對醫院的違規行為進行像樣的懲罰,微不足道的懲罰不足以增加醫院的違規乃至違法的成本。更何況,作為上級主管的衛生部門還與醫院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監管職能根本無法得到有效發揮。
因此,只有從制度設計層面入手,把解除醫院的資金顧慮與嚴格監管同步進行,在確保醫院分享一部分利潤的同時也防止其逐利欲望過度膨脹,才能夠促成其回歸救死扶傷的固有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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