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朱小丹近日在廣州地區新聞界聯誼座談會上說:“我們歡迎和支持正確的輿論監督,也自覺接受正確的輿論監督。”他表示,接受輿論監督是對我們是否相信群眾、是否執政為民的檢驗,是對我們是否出于公心、從善如流的檢驗,是對我們是否真正對人民的事業負責任的檢驗。(2月8日《新快報》)
在現代社會,能不能正確認識并自覺接受輿論監督,是對各級官員和公權機關的一個重要檢驗,如果在輿論監督的檢驗中不合格,官員和公權機關在其他方面的工作恐怕也是很難合格的。 具體而言,官員和公權機關受到來自輿論監督的第一個檢驗,就是他們需要擺正自己與新聞媒體的關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說得好:政府官員不要把記者當成政府的手下,也不能把記者當成敵人。這就是說,官員和公權機關不要指望媒體像自己的手下那樣“惟我聲音是從”,要習慣于生活在輿論監督的環境中,要有一不留神就被曝光、被批評的心理準備。 官員和公權機關受到來自輿論監督的第二個檢驗,是他們需要轉變工作作風,轉變執政觀念,以適應新形勢、新體制對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提出的新要求。還記得一年多前發生在北京的“萬元罰單”事件(司機杜寶良在北京真武路同一地點違反禁行規定,被電子眼拍攝,累計受到105次交通處罰,罰款高達10500元)嗎?最初公安交管部門主動把這一線索提供給媒體,希望媒體配合他們的工作,以杜寶良被重罰為例,警告市民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沒想到媒體卻反其道而行之,將此事作為交管部門“放任違法”、“惡意執法”的典型案例,掀起了一場批評交管部門執法不公、敦促執法部門轉變執法觀念的大討論…… 輿論監督是對領導干部是否執政為民、是否真正對人民的事業負責任的檢驗,更是對于執政觀念的重要檢驗。在這樣一個高度上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輿論監督,我們的各項工作有望越來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