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高強指表示將在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衛生保障方面,著力建設四項基本制度。其中,“全民享有基本醫療保障”這一醫改思路具體內容首度亮相。(1月9日新華社報道)
這當然是一個好消息。不過,也還有令人擔憂的事情。因為據高強透露:由于我國城市化水平低、居民收入差距大、農業人口和非正規就業人口多,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只能根據城鄉實際情況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況,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醫療保險制度。 顯然,按照這一說法,下一階段我國建立起來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保險制度,將因為人們所處地域和收入高低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可以想見,新的醫療保險制度等建立起來之后,人們將因為各自的收入水準、地域差別等而面臨著不一樣的待遇。令人擔心的是,低收入群體、農民群體等相對貧弱的群體,會不會因為他們的收入低、居住在農村,而只能享有比先富階層低很多的醫療衛生保險等服務? 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衛生保險等是一項全民的社會基本福利保障,并不是有錢人才需要。作為全民的社會基本福利保障,它應該為全民平等地享有。特別是在當前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情況下,根據人們的收入高低等來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保險制度,必須更加注意防止導致新的不平等。 從根本上來講,為了更好地實現“公平正義”,著力彌合貧富差距拉大情況下的社會裂痕。但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顯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辦到的,因此,在當前,在貧富差距拉大客觀存在的情形下,為了更好地體現“公平正義”,不妨首先從讓全體公民平等地享有某些基本的社會福利保障開始。從某個程度上說,因為收入低,因為差距大,所以在享有基本福利保障方面,更應當講求平等,更應該通過加大國家投入和“調高補低”等途徑,促進目前嚴重分布嚴重不均的醫療衛生資源平等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