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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感受到民意對教育亂收費屢禁不止的強烈不滿,感受到年年名列價格投訴熱點的巨大壓力,2007年伊始,教育部門就迫不及待地以“放狠話”的形式向公眾作出承諾:將狠抓教育亂收費治理,要全面清理、規范和公布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完善教育收費及管理使用規定,從制度層面防范各種截留、挪用、擠占、平調教育經費的行為,做到收費和經費使用規范、公開,并讓教職工、學生和家長參與監督。
且不說沒有問責的承諾毫無意義;且不說“投入不足”這個亂收費之源未根除,政府缺乏狠抓亂收費的制度性底氣;也不說教育資源集中和壟斷的問題未緩解,亂收費根本難以遏制———僅從此次承諾所面向的“監督者”來看,就知道此次雷聲隆隆的“狠治”又是沒戲。
教育部門稱此次狠治要“讓教職工、學生和家長參與監督”,筆者認為,這是一種面向無能博弈者、無力監督者、無權抗衡者的弱者監督,讓這些缺乏博弈能力的弱者去監督壟斷著教育資源的亂收費者,根本起不到監督作用。
首先,教職工能監督亂收費嗎?不能,他們缺乏監督的動力,因為許多學校教師的待遇是與學校收入聯系在一起的。即使他們在良知的驅動下去監督收費,也會遭遇體制潛規則巨大的圍攻,某地就發生過舉報亂收費的老師被同事排斥和學校開除的事件。學生和家長能進行監督嗎?應該說,作為亂收費最大的受害者,他們有充分的利益驅動對收費進行監督,即使教育部門不讓他們參與,他們也會積極監督,但問題是他們缺乏監督的博弈能力和抗衡資本。在當前優質教育資源集中在少數學校的體制下,名校收巨額擇校費,重點學校收贊助費,許多學生和家長其實非常清楚這是不折不扣的亂收費,可要么選擇非重點,要么選擇忍受亂收費,為了孩子的前途他們根本毫無選擇,一大堆人在學校門外排著隊等著交“亂收費”,吃黃連的啞巴如何進行監督?
如果教育部門真有狠治亂收費的治理決心和誠意的話,應該將自己的承諾面向人大、人大代表、審計部門、大眾傳媒等有力監督、有權抗衡、有資本博弈的強者。敢于面向強者的監督才是真正有力的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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