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央行、銀監會發出通知明確,對于二套房的認定不僅要以家庭為單位,同時執行認房又認貸的嚴厲政策。
“認房又認貸”比之前的“認貸不認房”要嚴厲不少,這對利用信貸資金投機炒房行為有一定遏制。
而事實上,三部委出臺的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關鍵不在于是否更嚴厲,而在于這一標準在執行時是否公平公正公開。
首先,政策執行是否公平,關鍵在于兩點:一是產權系統、銀行系統、民政系統信息是否完善;二是這三個系統間是否有效聯網。但目前這兩點仍存疑。以北京為例,產權系統與銀行系統的聯網還在進行中,民政系統與銀行系統是否著手啟動聯網尚沒有說法。
產權系統何時才能完善?相關系統之間何時聯網?若這些問題不確定,三部委的認定標準實際制約效果還需觀察。
其次,商業銀行是否嚴格執行規定影響公平。三部委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進行了規范,實際上規范的是商業銀行行為,但如果商業銀行不遵守這樣的規定,顯然規定只約束了老實人或者說有改善性住房需要的人,卻約束不了有門道的炒房人。
有銀行人士坦言,銀行是看人下單的。還有銀行人士說,越是有第二套住房的人,放貸的資金風險越小。如此,銀行能否嚴格遵守三部委新規很可疑。而且,還有銀行與中小企業主合謀,打著申請經營性物業貸款的幌子,實際上卻將貸款用于投資住房。
在我看來,“認房又認貸”是精確打擊投機炒房的好政策,但這一好政策一方面還需完善,比如說,完善系統信息,系統有效聯網;另一方面,金融監管部門要采取多種手段嚴管商業銀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