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北省天門市發生一起50多名城管人員打死該市水利建筑公司總經理魏文華的事件,讓人觸目驚心!實際上城管打人事件并非獨此一件。老實說,盡管不少地方的城管對維持城市秩序做了不少事情,但老百姓對城管的印象仍然不佳,在老百姓的心中,城管直接代表著政府的形象,如此的野蠻執法對于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有多大可想而知! 設立城管原本是為了美化城市,造福市民,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是為了廣大百姓能夠安居樂業。可在實踐中,一些城管的執法卻脫離了為老百姓服務的根本宗旨,只是為了某些部門的利益,誰罰得多了,誰就是英雄。如此荒唐的行徑與我們設立城管的初衷和目標是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的。 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科技高度發達的信息時代,也是一個高度文明的法制時代,可是目前城管隊伍的執法水平與時代的要求、老百姓的期望差距有多大呢?老百姓在他們眼里,不是衣食父母,不是服務對象,只是管理甚至追堵打罰對象,而且是可以隨便傷害的對象。近年來各地死人事件不斷發生的事實表明,少數地方的城管人員根本沒有法制觀念,只相信暴力是維護權威的必要工具。 城管的執法水平每每讓人詬病,以至人們提出:城管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無論城管是否應該取消,但在目前城管依然存在的情況下,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城管的執法水平。城市在發展,城管隊伍的素質建設刻不容緩,對城管的立法規范更加重要。 建設和諧社會人人有責,百姓有責,我們的執法機構更加有責。為了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這一目標,必須盡快提高城管人員的法律意識與執法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