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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在湖北省荊門市依法辦案,兩次遭到多名暴徒圍攻。南陽市中院執行局局長、河南省人大代表、“全國十大優秀法官”丁建民被打昏10多分鐘。隨行采訪的《大河報》駐南陽記者站記者郭啟朝被打斷3根肋骨,另有兩名法警受傷嚴重。此事震驚高層,最高人民法院責令湖北省嚴查此事,緝拿行兇嫌犯。
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保護主義抗法事件。1995年,河南省鎮平縣馬莊冷凍廠把湖北省五三罐頭廠告上法庭,追討160萬元牛肉款。馬莊冷凍廠勝訴后,1996年申請南陽市中院強制執行,然而10年間執行人員前往百余次,執行小組更換了3次,只執行回11萬元。巨額欠款討不回來,馬莊冷凍廠快要垮了。河南法院執法人員再次前往湖北執行,由于當地金融部門向被執行人通風報信,導致執法人員遭到圍攻、毆打。
近年來,由地方保護主義引起的裁判不公和執法不力一直是我國經濟審判和執行工作中的沉重話題,有些地方不按法律和原則辦事,消極執法,甚至袒護違法行為,凡是對本地經濟或者執法機關不利的事情,哪怕是法院的判決執行,也千方百計地阻撓,更有甚者,濫用權力、超越法律權限去抵制正常執法。倘若被執行對象是當地的財稅大戶,地方政府和執法機關更是不遺余力地給予保護。
類似上述異地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遭到圍毆的事件層出不窮。這一做法對我國市場經濟基礎和國家法制的統一造成了極大傷害。雖然立法、司法等方面已針對這一現象采取了許多治理措施,但始終無法從根本上防范和遏制這一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法制危害極大的現象,其根源在于滋生地方保護主義的土壤依然存在。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一些政府官員的傳統執政理念,他們追逐物質利益和經濟發展的沖動非常強烈,地方保護主義觀念因此而生。加之國家立法對地方保護主義缺乏有效的防范和制約,我國對地方官員的評價體系仍然停留在以GDP衡量政績的階段,司法的監督又不到位,地方保護主義便日益成為一種社會頑疾。市場地方保護主義、執法地方保護主義甚至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盛行,損害了我國法制的統一性和完整性,也對我國市場經濟基礎構成嚴重傷害。
應該認識到,一些地方的司法機關之所以在關鍵時候服從地方政府的“瞎指揮”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去干明顯違背法制原則和市場經濟原則的事情,歸根結底在于地方司法機關與地方政府的聯系過于緊密,獨立性不強,尤其是那些人、財、物過分依賴于地方政府的司法部門,幾乎成了地方政府的下級機構。就在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還在第五次全國行政審判工作會議上提出明確要求:“人民法院不得參與行政機關對具體行政案件的處理,不得參加行政機關組織的具體執法活動,以保持司法的中立性和公信力。”
至于地方政府,如果以片面的經濟指標考核干部政績的機制不改變,在他們心目中,地方保護主義觀念就會勝于對法律公正性的維護和對市場經濟基本規則的遵守。
要徹底消除地方保護主義,必須解決兩個問題:改變以經濟指標考核干部政績的做法、強化地方司法機關的中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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